本报讯 (记者 金茹) 晚稻收购即将展开,记者日前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及时掌握收购价格动态,做好粮价的调控监管工作,我省已于10月16下发了《关于开展晚稻收购价格专项监测的通知》,决定在今年开展晚稻收购价格专项监测。
本次专项监测自11月1日起实行,于12月31日结束。监测范围为富阳、余杭、鄞州、苍南、嘉善、安吉、上虞、诸暨、东阳、武义、龙游、松阳、温岭等晚稻主产区,实施单位在辖区内选择能反映本地区粮食价格一般水平、有代表性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各1家,为本监测事项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或监测点,监测品种为晚籼稻和晚粳稻,内容包括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收购价格(分为订单收购价格和非订单收购价格)和市场其他收购主体的收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