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出台规定,11月1日起,实施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制度。“蜜桔已收购来了,包装箱和包装袋也都准备好了,但却因为没有出口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而不能发往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近日,笔者碰到衢州市柑桔贩销户郑国林时,他正为这件事着急。
多年来,走“分散收购,统一包装销售”路子做边贸生意的郑国林相告,由于自己没有基地,收购来的50多吨蜜桔只能转为内销。如果到 柑销售季节还没有出口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原本一年1000多吨的销售量将成为历史,经济损失将非常大。“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推行注册登记制度,对提升柑桔的品质是非常有利的。”该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主要对一些出口企业和做边贸生意的公司影响比较大,而今后柑桔种植的趋势是走规模化和标准化之路。
据了解,目前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对3家出口果园基地完成了注册登记(主要出口泰国)。该部门提醒:如果出口水果果园要达到注册登记要求,必须在 柑采摘前,抽样进行农残检测,并符合相关规定。
(曾晨路 杨祖勇 翁水珍 杨洁)
链接: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不得接受来自非注册果园和包装厂的水果出口报检。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果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有专职或兼职植保员;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