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民信箱

三部门联手打出组合牌

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消息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据统计,目前全国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已达850万,在乡创业创新人员达到3100万,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生力军。针对不少地方反映下乡创业项目不好选、用地不好拿、资金不好筹、人才不好聘等问题,去年底,农业农村部提出,将强化投资引领,研究完善“人地钱”支持政策,搭建平台强化服务等,破解社会资本下乡的瓶颈制约。此次出台《意见》,更是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了重要支撑保障。
政策支持力度将加大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合理安排贴息资金。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更好服务创业就业。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创业培训扩容提质
  扩大培训规模。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各类优质培训资源,根据创业意向、区域经济特色和重点产业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返乡入乡创业培训。对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充分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提升培训质量。积极创新培训模式,根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特点,开发特色专业和示范性培训课程,并对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探索组建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发挥“师带徒”效应。
  落实培训补贴。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通过项目制方式购买培训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培训。各地可结合实际需要,对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开发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
创业服务更加优化
  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基层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机制,设立创业服务专门窗口,组建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指导服务。支持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引导各类市场化服务机构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服务。
  强化载体服务。加强各类返乡入乡创业载体建设,打造全产业链孵化体系。
  健全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推进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等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对返乡入乡创业失败的劳动者,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用乡情亲情呼唤回归
  做好用工服务。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提供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对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或个人作为主体提供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深化招才引智。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引进一批返乡入乡人才,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以乡情亲情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等回乡创业创新,按规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引进人才及其家庭提供配套公共服务。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要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按规定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以及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奖励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返乡入乡创业集中地区可设立专家服务基地。继续开展返乡入乡创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技术维护培训等活动。《意见》指出,做好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助力,更需要打好服务组合牌。
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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