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葛勇进
本报讯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2022年)(下称《意见》)。这是我省首个专门针对水产养殖业的指导性文件,对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意见》,未来三年,我省将全面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全面依法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提升渔业水域环境质量,全面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到2022年,全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50个以上,健康养殖覆盖率70%以上,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约1200家,水产养殖设施化率达到25%以上,推广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100万亩,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基本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近年来,水产养殖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养殖水域周边污染、养殖布局不合理,近海养殖网箱密度过大等问题。对此,《意见》围绕优化空间布局、转变养殖方式、改善养殖环境、强化生产监管、完善产业体系、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着力推动水产养殖绿色变革,努力将我省打造成全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