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国家卫健委发布《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

  进入冬季后,各地的雾霾天又开始卷土重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最新公布了《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其中提出老幼孕等敏感人群、慢性病患者以及长期户外作业人员为霾污染防护的三类重点人群,并建议中小学、幼儿园配置空气净化器。
  指南称,霾污染防护的重点人群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为儿童、老人、孕妇等敏感人群;第二类为心肺疾病患者,如患有冠心病、心力衰竭、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人;第三类为长期在户外作业的人员,如交警、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
  国家卫健委强调,公众个体作为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切实加强自我健康防护,学习防霾知识,掌握防霾技能,正确使用防霾工具,减少自身暴露,维护自身健康。尤其是霾污染重点人群,更要掌握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技能。比如,轻度霾天气时,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减少外出及户外运动,多在室内运动或调整锻炼时间,尽量避免霾污染高峰时段外出锻炼;中度霾天气时,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避免外出及户外运动;重度霾天气时: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留在室内;重点人群必须外出时,应当佩戴配有呼吸阀的防护口罩,佩戴口罩前应当向专业医师咨询确认;户外作业人员要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回到家中要及时更换衣物、清洗面部、鼻腔及裸露的皮肤。
  指南还提出,室内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根据空气污染程度适时通风换气,并补充过滤去除细颗粒物的新风。幼儿园、中小学校、办公室、室内健身场所等室内场所,建议配置空气净化器,尽量降低PM2.5浓度;有条件时,可采用新风装置引入新鲜空气,防止二氧化碳浓度过高。重度霾天气时,幼儿园、学校应当暂停室外集体活动并尽量避免室内运动。
  国家卫健委建议,公众个体作为霾污染排放的相关人,要从自我做起,积极参与室外大气质量改善行动,特别是霾污染严重时,自身要减少空气霾污染的源头排放,尽量少烧煤、少开车、不烧烤,坚持有益于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
(摘自《北京日报》 卫新/文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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