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省政府出台“两进两回”行动实施意见

激发乡村活力 共享发展红利

  □本报记者 程益新
  本报讯 为加速推进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让农村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力争到2022年,省级支持乡村振兴财政投入1000亿元以上,建成省级高水平农业科技示范基地800个,培育青年农创客和新农人各1万名,吸引20万名乡贤返乡投资兴业、建设家乡。
  科技进乡村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开展万名高级农技专家联村强科技行动,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成果进乡村。每两年选派2200名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带领农民群众创业创新。要实施农业科技领军人才“乡聚工程”,优化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机制,实行定向招生、培养使用、管理服务一体化。要大力培育乡村工匠等乡土人才,为乡村规划、特色风貌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要推进集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技术集成应用。
  资金进乡村方面,《意见》明确,要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要拓宽金融支农渠道,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力度;要推动工商资本“上山下乡”,搭建政企合作、企民合作、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投融资等平台,建立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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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回农村方面,《意见》明确,实施“青春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建设500个共青团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1000个青年助力生态环保标杆村。支持青年回乡发展产业,推出一批叫得响、市场占有率高的青创名牌产品。实施“百万英才”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培育农村青年电商3万名,推动1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
  乡贤回农村方面,《意见》明确,要实施乡贤回归工程,成立县乡两级乡贤工作站,支持各地制定乡贤回归激励措施;要规范乡贤组织,把乡贤组织培育成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要发挥乡贤在乡村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意见》要求,要加强对“两进两回”工作的政策扶持和工作保障,并在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税费减免、用地支持、用水用电、社会保障、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制定“两进两回”负面清单,任何人员回乡入乡不得侵犯农民和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切实让小农户共享要素下乡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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