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论坛

浙江数字农业发展对策研究

  □蔡元杰
  发展数字农业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我省农业信息化工作起步较早,2005年开始,逐步建设浙江农民信箱,开发政务信息交流、农业技术咨询、农产品市场营销等系统,搭建了浙江农民的网上社会。随后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村信息服务站,方便农民办事。近年来,伴随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和数字浙江的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推动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型,提升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一、数字农业的内涵
  数字农业的概念最早于1997年由美国学者首先提出。随着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种植、养殖等众多领域,全方位融入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流通、行业监管、为农服务等方方面面,近年来数字农业内涵不断拓展。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数字农业是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将数据信息作为关键要素,按照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要求,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以透彻感知、高效传输、智慧决策为主要特征,对农业对象、资源、环境、过程和产品进行数字化表达、智能化控制、信息化管理的农业形态。数字农业具备的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等特征,成为转变农业生产模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为民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浙江数字农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以数字浙江建设为契机,把农业数字化改造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来抓,促进数字化技术由点及面、由浅入深与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为农服务、行政监管等融合,数字农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现已建成9个国家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发布《2019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我省的德清、平湖等20个县(市、区)获评“2018年度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先进县”,12个项目获评“2018年度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创新项目”,分别占全国总数的20%和12.5%。
  目前,数字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我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产业,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等主体。同时,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8年,全省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667.6亿元,同比增长31.9%,形成了一批以淘宝“特色馆”为典型的第三方农产品电商平台,共有1172个“淘宝村”和128个“淘宝镇”,分别占全国的37%和32%,各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
  一是数字农业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夯实农业农村信息基础。截至2018年底,全省宽带村通率达98.4%,电话村通率、移动通讯信号覆盖率均达100%,农村每百户拥有计算机72.6台、移动电话243.6部。目前,农民信箱实名注册用户达286万,全省共建立农业信息网站139个,行政村(社区)网站2.7万个,建站率达100%,1000多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农业信息服务站,99%的行政村建立农业信息联络点。构建现代农业数据中心。2016年以来,依托省电子政务云,整合各级农业部门数据资源,集成畜牧管理、农机监理、质量追溯、扶贫开发、美丽乡村、渔业渔政等多领域数据,建立全省农业大数据中心。目前,已汇聚业务数据2亿多条。建立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标准,建成益农信息社2.4万余个,覆盖92%的行政村,24个县(市、区)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二是农业生产数字技术应用不断扩大。在种植业上,推广设施农业环境监测、智能控制、智能灌溉等技术,采集大棚中的土壤温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光照强度等环境因子,自动调控风机、遮阳网、喷滴灌等设备,建立智慧生产管理体系,实现节本增效。目前,有371家规模主体开展数字技术应用。在畜禽养殖上,以智能化环境控制、精准化饲喂管理、疾病防控、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推进畜禽圈舍通风温控、精准上料、粪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集成应用,打造了一批国内领先的数字化牧场。在水产养殖上,推广水体环境实时监控、饵料精准投放、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装备控制、网箱升降控制等技术,改变传统养殖模式。目前,共有121家主体开展数字化水产养殖。
  三是数字农业发展新动能不断激发。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打造“农业企业+网店”“农户+协会(公司)+平台”等农产品电商模式;打造电商产业集聚区和农业创业孵化器、创业园、创业基地,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主体。目前,全省活跃的涉农网店达2.1万家。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加快数字技术与乡村资源要素、特色产业融合,培育创意农业、共享农业、体验农业、认养农业、个人定制、农商直供等新业态,涌现了浙江庆渔堂、天台修缘果业等一批典型案例。
三、浙江数字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省数字农业发展较快,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对照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建设目标仍有不少差距。
  一是数字农业发展统筹力度不强。对数字农业发展缺乏统筹和规划,也缺乏政策支撑体系。在数字农业建设中,政府、企业、农民等各方面定位不够明确,作用发挥不理想,协同推进的机制不健全。财政对农业数字化平台建设、系统开发、技术应用、设施改造支持力度有限,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投资的实力,一些数字化服务企业和营运平台机构还处于观望状态。
  二是数字技术应用深度不够。
调查显示,种植业方面,开展数字技术应用的主体中,46%对生长环境开展数字化监测,只有10%将数字技术应用于病虫害监测诊断、智能测产、农机智能调度等;养殖业方面,71%的主体配备通风、在线监管等生长环境监测设施,35%的主体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动物疫病监测、智能投放饲料等,离全程数字化还有较大差距。此外,涉农信息服务大多以在线查询为主,缺乏诸如农业优新品种推介、病虫害防治等智能专家服务系统,农情监测与市场信息规律性分析服务能力不足。
  三是数字技术标准不够统一。
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应用系统,既相互之间无法兼容,也无法与国内、国际大量开放的农业数据库等智能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现象较为普遍。
  四是复合型专业化人才不足。
全省普遍缺乏数字化人才,导致对数字化系统构建、技术应用的指导服务能力欠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技术掌握程度不高,数字技术应用成为陌生的领域;农业企业缺少专业人员,或者技术应用难以到位,或者设备正常运行和后期维护难以落实,深化应用困难重重。数字农业第三方服务体系不健全,一些数字设备运维成本较高,有时还会影响农事。
四、加快发展浙江数字农业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数字农业顶层设计。
全面贯彻《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按照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强化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完善体系构架和总体框架。着眼于城乡数字化融合,强化城市数字化对农业农村的带动作用,推动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一体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突出市场需求导向和政府引导,以需求促建设,以建设促应用,以应用促开发,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农产品营销各领域数字化协同发展。坚持平台系统开发和场景应用同步,区域整体解决方案与点上推广应用同步,完善建设机制,创新管理与运作模式,制订相关政策、标准和评价体系,在农业生产经营、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安全监管、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快实现重点突破,推进数字农业向纵深发展。
  二是夯实数字农业发展基础。
加快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移动通信信号覆盖范围,推进农村“三网融合”,提高乡村光纤覆盖面。推动5G技术应用,加快实现重点农业园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5G信号全覆盖。搭建完善智慧乡村云平台,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统一数据规范标准,从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营销、行业监管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业务应用系统开发。鼓励各地、有关企业开发特色化应用系统,打造专业化应用平台。着力在平台融通、数据互通、信息沟通上做文章,促进平台系统综合集成,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实现共建共享。按标准加快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打造一批服务效果明显、持续运营能力强、农民群众口碑好的示范站点,全面提升农村信息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数字技术研发推广。
聚焦数字农业前沿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作用,完善协作开发机制,开展联合攻关。推进物联网、环境感知、动植物生理特征监测识别、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终端应用等设施设备开发,加快智能化农机装备研究,制订完善数字农业相关基础标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加强数字农业国际合作,加快先进设施装备引进示范。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积极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数字化改造,实现生产管理过程的精准化、智能化、科学化。
  四是开展数字农业试点示范。
实施数字农业示范工程,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方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农业应用示范,形成一个区域有一批示范领域,一个产业有一群示范主体的局面,打造有一定影响力的可看可学的数字农业品牌。在点上,组织开展数字农业工厂试点创建工作,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种养业主体,探索农业生产管理全程数字化建设路子。在面上,选择一些市县从机制创新、政策创设、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示范,创新整建制解决方案,探索区域数字农业发展新路子。
  五是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养。
加强农业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在农业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培养一批应用管理一线实用人才。结合实施“两进两回”,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投身现代农业,投资创办农业数字化服务组织、农产品电商企业,扩大农业信息化技术推广队伍。切实加强农民培训,特别是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业主、返乡创业青年等进行数字技术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应用能力,为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系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