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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创夫妻共同育儿假
子女3周岁前父母每年可各休10天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高票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宁夏首个全面系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省级地方性条例。《条例》明确,“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有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共同育儿假”,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中国青年网 王春 彭莉/文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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