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近年来,临海市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531”风险防控工作法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强化化妆品市场监管提供了行动指南。
对化妆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各级监管部门面临着不少难题:如行政处罚手段相对缺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索证索票不规范的难题;化妆品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对于监管部门的规范记录台账要求,往往敷衍了事,很多记录无法查询和溯源;由于监管对象量大面广,行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无法做到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为此,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以“三有”(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一录”(将日常检查结果录入移动执法终端,实现检查后续处理与“智慧监管”的无缝对接)为主要工作内容的风险防控工作法,按照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经营使用行为、规范检查后续处理的要求,落实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从而达到有效防控化妆品流通领域安全风险的目的。
同时,临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制定了《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规范》,通过全面细化产品合法性、标签标识、进货渠道、广告宣传、产品质量投诉处理与召回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要求,最大限度地延伸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的广度与深度,有效推进化妆品流通监管法制化、科学化、全程化。
针对化妆品经营主体基数庞大、经营类别繁杂的特点,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性地引入“标准化+分类监管”理念,打造化妆品流通领域全过程监管体系。当地根据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特点,以源头风险管控为导向,提炼“金字塔式”的分类监管方法。首先将全市1493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大类,确定了A类(批发单位、品牌代理商、连锁总部)37家、B类(大中型美容美发单位)71家、C类(药店、母婴用品店、大中型商超、连锁门店、专卖店等)587家、D类(酒店、小美容美发店、美甲店、小超市、便利店等)798家,然后根据主体经营类型不同提出对应的检查标准与要求。
在确保产品可溯源的前提下,为方便化妆品经营者的台账制作,临海还首创票据式购进验收台账制度。该制度规定,若化妆品购进凭证上标有销售单位名称、地址等完整信息,经营单位验收合格后可直接在购进凭证上签字,无须另做购进验收台账,这样就省去了经营者将凭证、产品信息重新抄录到验收台账上这一环节,大大减轻了经营者的工作量,有效方便了商家实际操作。目前,临海市已建立票据式购进验收台账385套、电子台账99套、纸质台账112套。
同时,临海还搭建化妆品流通领域的“智慧化”监管体系。目前,该局投入120万元打造的化妆品智慧监管中心已对接台州市信用监管平台,全市已安装移动执法终端设备301台,在线检查化妆品经营主体1704家次,实现了化妆品行业的动态信用管理和行业智慧监管全覆盖。 严爱萍 郑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