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情与法律碰撞,你该如何选择?浦江的郑某静作出了错误的选择,非但没能挽救姐姐郑某萍还让自己锒铛入狱。近日,郑某静因涉嫌窝藏、包庇罪被浦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至2016年间,郑某萍夫妇多次召集数名参赌人员在其家中或宾馆进行网上百家乐押注,并为参赌人员提供押注账号和筹码兑换,从中抽取返点牟利。2016年5月,郑某萍夫妇在案发后畏罪潜逃,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浦江县公安机关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缉捕。
由于逃犯身份致使郑某萍夫妇在外无法正常赚取收入,一年不到,他们逃走时所带的积蓄便所剩无几。2017年3月,郑某萍在走投无路时求助自己的妹妹郑某静,希望她能够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在郑某萍苦苦恳求下,碍于姐妹之情的郑某静向郑某萍的账户汇去了3万元。在之后的两年里,郑某静陆续通过银行卡汇款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钱转给姐姐,并把流水账记在了一本笔记本上。
法网恢恢,郑某静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2019年4月30日,她因涉嫌窝藏、包庇罪被浦江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警方通过银行流水和汇款记录查实,郑某静向姐姐郑某萍共汇款11余万元。6月20日,郑某静被移送至浦江县检察院起诉。
浦江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郑某静明知郑某萍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包庇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得知妹妹被刑事拘留后,姐姐郑某萍懊悔不已,在亲人的劝说下最终选择回浦江投案自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说法:《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承办检察官提醒,作为犯罪人的亲属,唯一能做的就是劝说其尽早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获得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机会,这才是作为其亲属对犯罪人最有效的帮助。切莫误入包庇歧途,为了“亲情情义”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章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