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酬不低于试用期工资的八成
为加强和规范高校实习管理,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作出规定。《意见》明确要求,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及岗位外,实习学生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意见》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作为高校加强实习教学的政策依据,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实习。要求高校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科学制订实习方案,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
《意见》要求,高校要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做好学生权益保障。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加强实习信息化建设。加大实习经费投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实习工作的监管。
据教育部高教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高校实习管理的实际情况,《意见》推出了多项改革举措,一是错峰实习,结合实习单位实际,灵活安排实习时间,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高校扎堆实习导致实习单位接收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校企双方的实习需求信息对接。三是支持虚拟仿真项目建设,对于难以实现现场实习的问题,开发相应的虚拟仿真项目替代现场实习。四是鼓励开展研究性实习,推动多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探索解决实习教学需求与实习单位需求相互脱节、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的矛盾。
(据人民网 何淼/文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