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就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稳妥推进职工分流安置。
通知明确,今年职工安置工作重点对象包括:有关地区去产能任务涉及的分流职工,前期结转的未分流职工,前期分流安置后未就业的人员。
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未就业人员要强化兜底保障力度,落实好失业保险待遇,简化优化发放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和未就业人员,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工会帮扶救助等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落实好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确实难以市场化就业的,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
(摘自《工人日报》 李丹青/文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