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南浔镇分局接到消费者孙女士的投诉,称其在一家化妆品店里买了一盒面膜,用了之后脸上出现发红、脱皮现象。
接到投诉后,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南浔镇分局立即派人前往实地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发现,孙女士购买面膜的店铺是一家服装店,主要销售女装,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服装、箱包、鞋帽、化妆品零售。孙女士购买的一款据称韩国生产的面膜,产品外包装上全是外文,看不到任何中文标识,店主也提供不了进口检验合格证明。“我经常会去韩国进货,当地的化妆品价格比国内便宜,就顺便买了些回来放在店里出售。”老板解释道。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货架上的所有化妆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所有商品均是没有中文标签的外国化妆品。
执法人员告知店主,进口化妆品在国内销售时,必须加贴符合要求的中文标签,标签上要包含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信息,并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备案凭证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有关“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化妆品依法予以了扣押并立案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化妆品经营者应当规范进货渠道,把好产品质量关。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应到正规商家购买,并关注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还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所购买的化妆品是否有正式批文,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为非正规渠道进入,风险大且质量难以保证,应谨慎购买和使用。 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