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法制

嫌孙子出生日期不好,奶奶办假出生证

已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上年纪的刘某迷信,居然嫌孙子的出生日期不好,认为不吉祥,就偷偷找人伪造了一张出生证明,想瞒天过海。殊不知,这已经触犯了法律。检察官指出,出生证明不能随意更改,伪造出生证更不可取。
  2019年3月8日,陈某从亲家母刘某处拿来出生证,为其外孙办理落户手续。在查验各类落户材料时,工作人员发现出生证上的出生日期有异常。工作人员及时将出生证扣下并移送公安机关。后经鉴定,该出生医学证明为假证。
  原来,2019年1月4日,刘某的儿媳妇为她添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子,本该欢天喜地的刘某却一直不满意,觉得那天不是一个好日子。随后刘某特意去找先生算命,得知1月9日是吉日,便产生了把出生日期改成1月9日的想法。2019年3月初,刘某在某舞厅遇到一男子,该男子告诉她可以帮她更改出生证上的日期。刘某立即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办理了一张假出生证,将出生日期改为2019年1月9日。刘某将这张伪造的出生证交给了亲家陈某。可不曾想,工作人员火眼金睛,这伪造的证明终究露了馅儿。
  2019年5月7日,刘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移送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刘某已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犯罪情节轻微,遂于5月24日决定对其不起诉。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信息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公安机关办理落户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其记载内容。
余霁虹 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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