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业农村局课题组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和基础,工商资本下乡是推动产业兴旺的重要举措。当前,在工商资本下乡过程中,政府需关注哪些问题?如何引导与规范工商资本,使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带着这些问题,温州市农业农村局课题组展开了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资本下乡的主要特点
去年,温州市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18-2022年)》,计划用5年时间,吸引1000亿元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温州市资本下乡呈现几个特点。
投资组合多样化。主要包括:一是由工商资本投资成立项目公司,这种方式最普遍,比如:永嘉嘉纳农庄、乐清岭底拾光里田园综合体。二是由工商资本与一个或多个村集体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比如:瑞安芳庄乡奇云大漂流项目涉及31个村。三是由工商资本与村民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比如:温州雁山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涉及多个村民。
投资业态丰富化。当前,工商资本围绕“农业+”发展模式,涉足“农业+旅游”“农业+文创”“农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其中包括建设田园综合体、文化创意街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民宿、森林康养业等。
投资主体本土化。农村是熟人社会,目前工商资本下乡主要依赖“熟人”网络,本土投资主体回乡创业成了资本下乡的主要形式,包括本地投资主体和在外温商。
从调研情况来看,资本下乡给农村带来了新的经营理念,促进了村集体、村民增收,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但由于资本和农业农村处于初步融合阶段,相关机制、政策还在探索之中,工商资本助力乡村振兴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一是同质化竞争加大了项目的市场风险。目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是不少地方推进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但多数农村地区缺乏不可替代的旅游资源,项目核心价值普遍不够清晰、定位不够准确,导致同质化竞争,加大了项目运营的市场风险。主要体现为:工商资本没有充分关注村庄的外在特色和内涵价值,特别是没有充分挖掘乡村背后的文化基因,项目的核心价值模糊;工商资本偏好大而全的项目,不甘心做小而精的配套项目。
二是政府资源和政策供给不足加大了项目开发的难度。主要体现为: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进度滞后于资本投资进度,政府与企业间的行为边界模糊。比如公共配套设施特别是距离村庄“最后一公里”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由谁来提供?土地流转涉及的政策处理,由谁来负责?项目的规划运营,由谁作主?这些事情都没有明晰;项目涉及的土地难落实;政府对资本准入的监管制度滞后;政府职能部门间的衔接较弱;缺乏资本与资源长效对接的平台;农村金融供给不足。
三是农户参与度不高。相对于政府和工商资本的“热情”,农民的表现较为“冷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工商资本往往涉及农村土地流转,一些农民认为土地是基本保障,流转土地就等于失去了保障;而一部分农户仍有耕作需要。另一方面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制约了农民参与市场的积极性。还有就是比较收益不明显。
四是农户利益保护机制不够完善。资本下乡会带来一定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可能就是村集体、村民收入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工商资本。对此需提高警惕。同时,当资本出现经营失败时,如何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入股的农地承包权等应给予关注。
资本下乡的政策建议
统筹布局,促进工商资本按需合理投资。政府在制定综合性规划的基础上,应统筹布局,包括产业规划、空间规划等,引导工商资本对项目进行合理定位、有序投资。
推动资源下乡,降低工商资本进入农村的门槛。一是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度、高标准地建设包括距离村庄“最后一公里”范围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加大项目相关道路、农田水利、地力提升、农业污染源治理等方面的投入,特别需要强化项目配套设施用地的指标供给,尽可能降低用地审批难度;促进山区空间布局的优化,推进土地指标落地。二是加大对包括乡镇教育、医疗等在内的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吸引相关要素下乡。
推动政策下乡,促进工商资本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建立准入制度。由基层政府严格按照程序,加强对区域的产业规划、项目的环境评估、企业资质的审核等,对“资本下乡”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执法检查,完善负面清单。二是建立长效的村企对接机制。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乡村资源、项目的信息库,推出相应举措,推动村企对接。同时,积极深化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与信息资源共享。三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总结和推广工商资本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经验做法。四是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资金整合与统筹,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引导发展农业商业保险。五是完善人才政策。引导乡贤回乡投资、各类人才向农业农村集聚;从实际出发、从需求出发,组织有针对性的村民培训,提高村民技能。
完善政府服务体系,提升工商资本运营效率。一是明确政府与企业的投资边界,提高设计规划的精细化程度。二是建立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的权责清单,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加强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完善与丰富乡村自治,助推村企对接。一是引导发挥村集体的桥梁作用。尊重村民意愿,做好与政府、企业、农民的沟通,找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汇合点,积极创新具体的方式方法。二是培育乡村自治载体,提升农民的主体性和组织化程度。社会组织是乡村自治的重要载体,要因地制宜推进村级社会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如建立村级卫生管理义工队、村级地方文化研究会等,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的主人,提升农民的主体性和建设家园的主动性。同时,各类社会组织也是平衡多元主体利益的桥梁,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
引导建立农户利益保护机制。要防范利益联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是加强契约的执行效力。清晰界定企业和农户的权利、义务,并通过相关监管来加强合同的执行效力,防止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单方面违约。二是探索建立风险保障制度。针对农地流转尤其是规模化的土地流转,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完善土地流出农户的社会保障,同时要防范规模化农地流转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
(课题组组长: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吴周富;成员:徐炯、金瓯、陈军响、徐海舟、林道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