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要闻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我国首个水产养殖业指导性文件

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国务院同意、专门针对水产养殖业的指导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水产养殖业的转型升级、绿色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国务院新闻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就《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等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禁养转产不能“一刀切”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拆除网箱网围养殖,于康震表示,在水产养殖业发展的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是农业农村部一贯的原则,也是农业农村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地方在处理水产养殖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时出现偏差,比如搞“一刀切”,一禁了之、一拆了之,一律拆除、一律禁养,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我们是不赞成的。
  于康震说,此次《意见》对于拆除网箱网围养殖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不该禁的不能禁,要科学划定禁养区。坚决防止全区域、全流域、全海域的“一刀切”,盲目扩大禁养范围。二是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禁养的区域,养殖设施要坚决拆除;对在全民所有水域未依法取得养殖证的,养殖设施也要依法拆除。同时要考虑养殖户的合法权益,要依法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三是支持养殖户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引导养殖户提高健康养殖水平,提升养殖尾水处理能力,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四是落实养殖者权益保护制度。要稳定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关系,依法确定承包期;完善水产养殖许可制度,依法核发养殖证。核发养殖证要做到应发尽发、限期发放,绝不能把该发的养殖证锁在政府的抽屉里。对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产养殖,要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
水产养殖不等于水体污染
  包括养殖水产品在内的水生生物是整个水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于康震认为,要想水生态环境好,不能没有水生生物,两者之间并不矛盾。水产养殖从养殖对象上大致可以分为鱼、虾、蟹、贝、藻几个大类;从养殖方式上有两类:投饵型和不投饵型。并不是所有水产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都会对水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只有高密度、不合理的投饵型养殖方式才会对环境产生比较大的影响,科学合理的养殖方式不仅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相反还有净化修复的作用。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水产养殖排放量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来计算,占农业排放量的4%。水产养殖污染物大多为氮磷等有机物,主要是造成水域环境的富营养化,对水体的影响总体不是很大。另外,我国海水养殖中贝藻类以及淡水养殖中的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都是不投饵型的水产养殖品种,这些养殖品种都对环境有着良好的净化修复作用。据测算,2016年仅鲢鳙鱼养殖一项就可以消除水体中的氮大约37万吨、磷14万吨。
  于康震强调,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之间不是简单划等号的问题,只有出现了不协调,才会带来水环境污染问题。养殖水域污染有外部的因素,也有内部的因素。严重污染只是个别地方才会出现。尽管如此,我们也必须对水产养殖带来的负面影响给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就提出了“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还加上了一条“生态优先”,大力发展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业。
  此次《意见》将改善养殖环境作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了科学设置网箱网围、开展养殖尾水和废弃物治理等多项举措。同时,还重点强调要发挥水产养殖的生态属性,鼓励发展不投饵的滤食性鱼类和滩涂浅海贝藻类增养殖,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水、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
  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我国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表示,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定向好,连续6年产地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9%以上,市场例行监测合格率也由 2013年的 94.4%提高到 2018年的97.1%,多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以说,我国水产品总体是安全的,大家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张显良说,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农业农村部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打好“组合拳”。此次《意见》在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上也提出了三方面措施:一是强化投入品管理。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的监管,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的指导,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和违法用药及其他投入品的行为。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大产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的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养殖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养殖水产品追溯体系,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水产品安全。三是加强疫病防控。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优化水产养殖用疫苗审批流程,加快疫苗推广和应用。
李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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