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消费

三包期内保修卡遗失,家电还能保修吗?

  用了不到三年的液晶电视发生故障,申请售后维修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没有保修卡需要自己承担维修费用,临海市的李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2015年7月8日,李先生在临海市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液晶电视机,2018年3月21日,这台电视机的液晶屏突然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李先生当即向商家反映了情况,因购机时间较久,保修卡已不慎丢失,因此李先生向维修部提供了购货发票。但该品牌维修部答复李先生,因其无法提供有效三包凭证,根据该品牌全国售后总部内部的统一规定,三包期限只能从所出售电视机的生产日期后延90日起算,所以李先生购买的电视机已过免费保修期,相关维修费用将由李先生自己承担。
  对此,李先生觉得非常不合理,多次致电该品牌售后总部,但得到的答复都是一样的。无奈之下,李先生只能向临海市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致电该品牌售后总部负责人,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三包有效期应当自商品交付之日起计算。李先生的购货发票证明其购买电视机的日期为2015年7月8日,按照国家“三包”规定,该电视机的“三包”期限是到2018年7月8日的。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该品牌售后总部承认错误并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并为其免费维修电视机液晶屏。
  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器类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购买,购买后向商家索要发票、保修卡等凭证,并妥善保管,如出现售后纠纷,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保修期内的电器,如商家不按法律规定履行保修义务,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保委投诉维权。
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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