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制

车停浅滩遭牛欺,牛主人的错还是车主人的错?

  近日,武义县法院接到了一起罕见的损害责任纠纷案。原告倪某称,他的爱车被被告巫某饲养的牛冲撞,导致车辆损坏,要求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评估费等各项费用7550元。
  牛跟车是怎么撞到一块儿的?原来,事发当天早上,巫某像往常一样将自家饲养的牛牵到桥下的河边浅滩上放养。为确保牛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吃草,他栓了一条约5米长的牛绳后,就放心上班去了。下午4点多,倪某将车停在了浅滩上,环顾四周发现附近有牛在吃草,当时并未多想,随后就步行至河边去看钓友钓鱼。20分钟后,倪某回到车边却大吃一惊,巫某的牛正在顶撞自己的汽车,车身油漆多处被刮,右侧后视镜也已破损。
  正在这时,下了班的巫某准备牵牛回家,看到自家的牛“闯了祸”,赶紧检查缰绳,发现缰绳并未被挣脱,推测是倪某将车子停在了离牛较近的地方,这才引起了牛的“好奇心”。但倪某的车子受损,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双方争执不下。无奈,倪某将巫某诉至法院。
  分析:经调查,法官发现,事发地在武义县明招桥下面河道中间的浅滩上,该河道在枯水期水流平缓,浅滩未经人工改造,草木茂盛,有农户长期在此处放牛。从明招桥到河道边有一条黄泥路可通行车辆,从河道边到倪某停车的浅滩需要跨过多处水坑。倪某为避免车子涉水,将车子停在了牛附近,从而导致牛顶撞车事件的发生。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原告作为车辆所有者,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被告的民事责任,因此判决被告承担20%的侵权责任,赔偿倪某车辆损失费1510元。
朱娴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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