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我省机构改革全面实施

设置省级党政机构60个;组建省农业农村厅,林健东任厅长

  □本报记者 李军
  本报讯 10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部署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当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林健东任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我省共设置省级党政机构60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省政府机构42个。省委职能部门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本对应。同时,适应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了部分机构,优化调整一些领域的机构职能。
  本次机构改革中,我省组建省农业农村厅,作为省政府23个组成部门之一。将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省财政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国土资源厅的农田整治项目、省水利厅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渔业管理职责整合,组建省农业农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不再保留省农业厅和单设的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动员大会后,我省迅速组织开展省级新部门组建、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将在2018年底前基本调整落实到位。市县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相衔接,将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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