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浙江林业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大花园建设

——《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解读

  为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助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大花园建设,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该行动计划有什么要求?具体有哪些任务?如何保障任务的完成?针对这些问题,今天本报对该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融合、全域推进,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大力建设森林城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以下统称“一区两园”)建设,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国土绿化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大花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到2022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森林单位蓄积量稳步提升,平原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重点任务
(一)实施“一村万树”千村示范万村推进行动。以实施“一村万树”三年行动为载体,大力开展赠苗造林、“四旁”植树、补植培育和绿化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彩色树种,加快乡村绿化美化步伐,优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动形成“一户一景、一村一品、一线一韵、一树一业”的乡村绿化美化和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到2022年,实现每个乡镇建成至少1个“一村万树”示范村,全省建成示范村1000个以上、推进村1万个以上。(二)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树”百万亩基地营造行动。以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树”行动为载体,以增加珍贵木材战略储备为目标,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大力发展木材质量好、市场价值高、培育前途大的珍贵乡土树种和大径级木材;实行规模发展与分散培育相结合、人工造林与补植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抓好珍贵树种成片规模造林,大力开展以目标树经营为主的珍贵树种培育,扎实推进大径材培育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藏富于地、蓄宝于山”。到2022年,建设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培育示范基地100万亩。(三)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以提高森林质量和景观水平为目标,按照区域集中、连片推进的思路,以通道沿线、江河两侧、城镇周边等山体区域为重点,以珍贵彩色森林建设为主要内容,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打造沿江、沿海、沿山、沿湖万里生态美丽廊道。加大松材线虫病除治力度,大力发展珍贵树、阔叶彩色树,有效降低松林比重,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到2022年,建成万里生态美丽廊道、千万亩珍贵彩色森林,新建珍贵彩色森林500万亩以上。(四)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行动。坚持全域谋划、整体推进,以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城市群建设为抓手,整体提升四大都市区中心城市绿化面貌,加强城市、城际国土绿化空间均衡利用,辐射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和城镇森林建设协调发展,推动城市森林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全面,为大花园建设打造完善的森林生态基础。力争到2022年,全省设区市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五)实施“一区两园”建设行动。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项目,加强自然保护区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行动,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大力发展城市型、城郊型和平原地区森林公园,构建国家、省和市县三级森林公园体系,提升森林公园建设水平。有效保护湿地资源,实现湿地环境提升、水质优良、生物多样,全面建成健康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到2022年,全省基本实现林区县“一区两园”全覆盖,非林区县建立至少1个湿地公园或城郊森林公园。(六)实施“一亩山万元钱”富民行动。立足生态化经营,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地空间,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力推广“一亩山万元钱”富民模式,不断总结新技术、新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和产业集聚。加强推广队伍、技术服务、科技示范网络建设,构建完善的科技富民推广体系。到2022年,全省发展“一亩山万元钱”示范推广基地500万亩,实现综合产值500亿元以上。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市、县(市、区)政府是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方案,创新工作举措,分解落实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谋划,加强规划引领、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二)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制定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对公益性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以加快推进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为契机,推进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和投融资方式。积极组建或引入国有(国有控股)担保公司,引导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林业大户等市场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加快构建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三)夯实基础保障。各地要切实抓好种苗保障,强化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品种创新,加强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和试验示范林建设,加快优质高效种苗繁育,确保优质种苗的生产供应,不断提高良种覆盖率。强化科技支撑,实施“标准化+林业”行动,加强新技术研发和已有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建立完善的目标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考核体系,健全督查制度,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检查,建立通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五)广泛宣传发动。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宣传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吸引各类主体、人才、资金等要素投入,探索全民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营造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
省林业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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