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拔除“村霸”让乡村风清气正

  《南方日报》刊登的一篇“新华时评”说,贵州纪检监察机关近日通报多起典型案例,直指向扶贫资金伸手的“村霸”。其他一些省市在乡村换届选举、经济建设等环节也拧紧纪律“阀门”,将“村霸”拒之门外。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只有将“村霸”拔除,才能让乡村社会治理风清气正。
  乡村干部是乡村振兴的“主心骨”。然而在个别农村地区,“村霸”占山为王、我行我素。他们中有的把持基层政权,啃食群众切身利益;有的拉拢团伙,把乡村社会生态搅得乌烟瘴气;有的攀上权力后台,与民争利、无法无天。
  惩治“村霸”需多方合力。一方面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让村民自治有序运行,确保“村班子”公道行事;另一方面,要进行有效监管,对农村项目建设等严格把关,不给“村霸”可乘之机;同时,还要斩断“村霸”借以维系嚣张气焰的“根”。
  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两个重要维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公检法要形成合力,以“眼中不容一粒沙子”的态度,用最有效的措施,对“村霸”进行强有力的打击。要瞄准靶心、下狠手、出实招,通过严惩“村霸”使国家治理向基层组织延伸,让乡村生活更加和谐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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