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军
本报讯 近日,省水利厅等6部门通报公布了2017年度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结果。在县(市、区)的考核成绩中,嘉善、象山、淳安、建德、长兴、萧山、安吉、青田、瑞安和玉环10个县(市、区)获“优秀”,衢江等43个县(市、区)获“良好”,武义等29个县(市、区)获“合格”。而在中央6部门对各省(市、区)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中,我省获得“优秀”。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标准,是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落实建设计划,加大投入力度,扎实开展工程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全省去年共完成年度建设投资12.2亿元,受益人口141万,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巩固在99%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平均供水保证率达95%,水质达标率为75.5%,提前3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