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小平
在我国,土地与农民的关系,被浓缩在一个小小的本子上。这本盖着当地人民政府大印的证书,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997年,30岁的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雨伞岗村3组的小泥工傅献伟结婚了,从父亲户头里分得承包地,开始自立门户。2000年,他拿到了人生第一本土地承包权证。种田之余,凭手艺出门做泥工。
18年后,傅献伟拿到了他人生的第二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今的他,不光经营承包地,还流转了兄弟和其他村民的一些土地,种桃子和葡萄,总面积有近20亩。泥工的活还接着做,但出去的时间少了……
“老证上的信息都是村干部手写的,有的地名都是我们自己叫叫的,不熟悉的人可能还看不懂。新证是电脑打印的,不仅很规范,信息也更全面,我的田有几块,在哪里,和谁交界,是什么形状的,都清清楚楚,用手机扫扫二维码还能读给你听。”拿着新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傅献伟像拿着自己心爱的宝贝。
但对傅献伟来说,新证旧证的区别,绝不只是证上的名称从“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变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么简单。弹指一挥间,小傅变成了老傅,年收入由几万元增加到了十几万元,儿子下半年将读大三了。这一切可喜变化,都与他承包经营的土地密切相关。
“农村改革,对我们农民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生产经营更自主了,我想种什么都可以,有空做点其他事情也可以;承包地自己不种,流转给别人种也可以。”老傅说,村里的土地是1983年分到户的,他的父亲一开始也只是种种水稻之类,一家人混个温饱,没啥活钱;他经营的同样是这些土地,现在正常年份,种桃子亩产值有五六千元,种葡萄更好一些,高的超过1万元。
老傅与村民签的土地流转合同,都是15-20年期限的。“最好还能再长一些,桃树从种下去到挂果一般需要3年,稳产期约4年,到第七第八年必须换树,15年的合同只能种两茬。”所以,对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他打心眼里欢迎。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关乎他们最切身的利益。农村土地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变动,最容易拨动广大农民的心弦。但事关农民利益的,又不光是土地。
近些年来,根据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我省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转变、权益向效益转变,切实增加广大农民的资产性、财产性收益。
目前,全省已有99.5%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共界定成员股东3500多万人,量化经营性资产1150亿元,基本建立了“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
2017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423.5亿元,股金分红总额60.3亿元,参与分红的个人股东人均达到2500元。至2017年底,全省已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1163本,涉及林地面积29.77万亩,凭证抵押贷款2.1亿元。“前两年我兄弟就是拿着林权证贷款10万元,政府还有利息补贴。听说现在这个新的土地承包证也能拿来抵押贷款,将来也可以用来救急了。”傅献伟说。
改革,不仅激发澎湃发展动力,也孕育着未来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