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浙江林业

贯彻落实《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

江山大力保护百万亩重点公益林

  笔者从江山市林业部门获悉,自今年《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江山市采取多项举措,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切实保护好百万亩重点公益林。
  公益林以及以公益林为基础的森林公园,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和社会公共产品。作为省重点林区县(市),江山市从2001年开始实施林业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惠农最广、时间最长的公益林建设工程,取得了巨大成效,森林质量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大为改善。截至目前,全市有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100.12万亩,占全市林业总面积的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9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71.87%:境内的仙霞国家森林公园拥有颇具代表性的自然美景和文化资源。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公共产品,江山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条例》。
  自今年3月以来,全市共印发1000余份《条例》单行本,发放到19乡镇(街道)及行政村;悬挂横幅10余条,出动宣传车进入张村、保安、塘源口、廿八都等林区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微信等媒体平台,拓展宣传覆盖面,推进江山大花园建设。
  公益林和森林公园建设,涉及到千家万户老百姓和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为此,江山市组织各级林业干部、护林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逐条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的设立、建设、保护、利用、管理、补偿、调整、抚育、采伐、问责等相关规定,使基层林业管护人员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条例》各项要求。
祝日耀 曾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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