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农机化

我省植保无人机试点工作获农业农村部点赞

  □本报记者 金国栋
  本报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组织评估组对我省2017年植保无人机试点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对我省的实施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去年9月,农业部、财政部和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2017年在浙江等6个省市启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引导植保无人飞机技术开发和规范应用,助力农业绿色发展。
  开展试点以来,我省紧扣农业“机器换人”,突出财政支农“绿色生态”导向,及时出台政策文件,组织开展植保无人机应用工作。按照“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买后办、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模式推进落实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工作;对享受补贴的植保无人机产品标准、企业资质及补贴对象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此外,我省探索建立了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书面承诺制度,要求企业就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作业量信息提供、违规责任等作出书面承诺,同时,还严把生产企业“准入关”,逐一核对生产企业信息,对不符合条件、未达到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坚决不予通过。
  评估组认为我省实施方案设计科学、资质条件设置合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紧密结合了浙江农业生产特点,有效地推进了植保无人机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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