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论坛

乡村治理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编者按:
  今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日前在东阳市花园村举行的2018中国(花园)乡村治理高峰会议上,学界专家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乡村治理代表等围绕“自治、法治、德治”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交流。今天本报对专家演讲以及我省两个明星村东阳花园村和桐乡越丰村的实践经验进行摘要刊登,以飨读者。
专家之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
乡村治理体系最大特点是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体系与城市治理体系有共性,也有自己的特性。最大的特点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改革开放40年,中国农村涌现出一批强村、富村,虽然他们的模式、路径各有不同,但共同的特点是在改革中坚持、发展和完善集体经济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构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乡村治理体系。
  在实行乡村治理时,政企合一是一种治理模式,政企分开也是一种治理模式。一个村全部是集体经济是一种模式,集体经济、民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共同发展、共生共赢,也是一种模式。每一种模式都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是否有生命力,由实践来检验。
  村民自治,要充分利用传统农耕社会的制度遗产。制定村规民约,呵护公序良俗,是对传统社会优秀遗产的继承,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乡村基层制度安排。但不是传统农业社会所有的制度安排都要继承发扬,而是要有选择和扬弃。比如农村宗族派系势力,就不能继承。
  当然,无论是村规民约的制定,还是村委会及各类村民自治组织开展的活动,都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法治为保障。
  法治保障下的自治,如何才能真正落实、运行顺畅?关键是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使村民真正享有对本村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从而形成对村干部的有效制衡机制。坚决维护相对弱势群体的权益,防止集体经济蜕变为“干部经济”。
  抓德治这个基础,要把党建摆在首位。任何制度都要人来执行,要夯实乡村治理的道德基础,首先是带头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住了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问题的根本。目前,全国有128万个农村基层党组织、3500万农村党员,直接与近6亿农民群众打交道,这是乡村善治最坚实的支撑力量。乡村治理体系的基层领导人要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执行各项改革举措,只有这样,乡村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才会有坚实的底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
要充分认识乡村治理面临的三大新变化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农村经济和社会领域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经过40年的发展,乡村治理面临怎样的新情况新变化呢?
  一是治理主体的变化,也就是人的变化。经过多年的工业化,大量农村人口转移。现在主要有两种类型的村:一种是人口净流出村,这样的村是一种精英外移的村,就是年轻的文化程度高的村民外出打工。还有一种是类似花园村这种人口爆炸村,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多于本地人口。这两种类型的村都面临乡村治理主体的变化,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二是治理事务的变化。以前的乡村治理事务被戏称为“要钱要粮要命”,现在是土地流转、村庄环境整治、农业补贴、集体经济管理等等。三是治理制度也在发生变化。长期以来,乡村治理主要靠村党委、村民委员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包括村民理事会等等。
  人在变、制度在变、事情在变。这三个变化带来的问题就是乡村治理面临一些困境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靠自治、德治、法治三大机制。同时,要充分认识自治、德治、法治这三大机制的动态变化。有些事情现在适合用自治的方法来解决,未来有可能更适合用法治的机制来解决。现在法律有要求用法治解决的事情,就不能用自治来解决。
  就自治而言,传统上我们习惯以行政村为自治单元。但行政村的范围在不同地方差异很大,特别在一些山村,一个行政村覆盖了若干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这些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的利益诉求不完全一致,自治的效率就非常低,矛盾容易产生。现在提倡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元实行自治,即缩小自治半径,让自治单元中人跟人之间更容易接触,更容易在一些事情上达成共识,也更容易相互监督。
  法治方面,下一步也要创新,包括加大普法教育,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等等。
  德治方面,要挖掘和继承乡村文化传统中的优良东西,同时要规避一些不良的东西,比如宗族势力等。
  总的感觉,在未来的乡村治理进程中,自治的事项会逐步减少,适用法治的东西会逐步增多,城乡在治理体系上会逐步趋同。同时要更加重视德治,因为无论自治也好、法治也好,都是有成本的,而德治的重要作用就是降低农村社会运行的成本。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邓大才:
乡村善治应是多种治理方式的结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那么,自治、法治、德治三者是什么关系呢?各地如何选择自己的善治之路?
  自治、法治、德治,自治是核心,是其他治理方式的组织载体;道德、法律要发挥治理作用,必须借助自治。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
  实现善治的途径有多种,各地可根据不同的条件、不同的基础,选择自己的善治途径。基本的方法和规则是,如果经济发达、社会关系复杂,以法治为主导,如花园村。如果经济相对贫困,社会关系简单,并且村民比较纯朴,以德治为主。如果经济资源比较丰富,分配问题比较大,则以自治、法治为主导。如果传统秩序保持得比较好,可以发挥德治、自治的功能。当然,任何一个村庄都不可能简单使用某一种治理方式实现有效治理,而应该是多种治理方式的结合,既实现善治,成本又低,且比较稳定。
乡村实践
东阳花园村:
坚持“五个不动摇”
  在本次乡村治理高峰会议上,东阳花园村党委书记、花园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邵钦祥向与会嘉宾介绍了花园村的发展情况。
  花园村原有农户183户,村民496人,面积0.99平方公里。2004年10月,花园村与周边9个村合并组建成新花园村,有农户1748户,村民5021人,村域面积5平方公里。2017年3月,又1村并9村,村域面积从原来5平方公里扩大到12平方公里,农户4681户,户籍人口13879,外来人口5万多,常住人口6.5万,党员534名。
  花园村从1981年创办服装厂开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奋力拼搏、创业创新,从昔日“村名花园不长花、草棚泥房穷人家”的穷山村,到如今成为名副其实的花园村,实现了全民创业、共同富裕,形成了“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基础材料、建筑房产、包装彩印、红木家具、电子科技、旅游商贸、教育卫生、火腿食品、现代农业等产业。2012年,花园村成为我省首个以村为单位创建成功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15年,花园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20.63亿元,完成项目总投资29.95亿元,村民人均收入12万元。
  花园村从1981年办服装厂到现在,已走过了37年。37年来,花园村之所以能取得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是做到了“五个不动摇”: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党员带头不动摇;二是坚持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不动摇;三是坚持发展工业实体经济不动摇;四是坚持为民利民、惠民富民不动摇;五是坚持打造中国农村浙江样板不动摇。
  37年来,花园村党委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坚决实行“奉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了《村规民约》《生态公约》《村民道德公约》,提高了花园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成立了纪委、政法办,除安全保卫外,还设有法律事务部、调解委员会,以“小事一天内解决、大事三天内解决”的治理机制,实现了小事大事不出村、矛盾纠纷不上交;以村民“办事不出村”为目标,打造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事项由原来的16项增加到164项,提升村民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获得感。
桐乡越丰村:
以“两会三团”促“三治”融合
  在本次乡村治理高峰会议上,桐乡市高桥街道越丰村党总支书记沈春雷也和与会嘉宾分享了他们的乡村治理经验。
  沈春雷自1995年进村工作,2002年担任村支书到现在已有23个年头,亲眼见证了越丰村从一个典型的传统农村发展成目前的新农村。
  越丰村位于桐乡市最南端,与海宁市交界,村民主要从事蚕桑、榨菜、杭白菊等生产。全村有26个村民小组,751户农户,总人口3079人,2017年村民人均收入30667元。该村先后获得了“全国民主法治村”“省级培育示范中心村”“浙江省卫生村”等多个荣誉称号。
  桐乡市自2013年开始社会治理创新的探索和实践,最终在全市176个村中选定越丰村作为试点村。2013年6月,越丰村正式开始“三治”建设工作试点,坚持党建引领,以自治、法治、德治为理念,结合当地实际,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成立了“道德评判团、法律服务团、百事服务团”三个平台,同时,深化和发展了“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两个新载体,逐步探索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良好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激发村民自治活力。该村的百姓议事会由村里群众威望高、综合素质好、法律意识强的9名村民作为固定成员,和利益相关的非固定人员组成,凡涉及村民集体利益的重大事项,先经过百姓议事会充分讨论,再提交村民大会表决,既能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提高议案的表决通过率,又能把政府层面的命令通过议事会转化,成为老百姓的自觉行动。
  二是增强组织导向功能,提升村民法治意识。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当地街道党委、政府成立了法治领导小组,在村一级建立法律服务团,由专业律师以及检察院、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等5人组成,每个月固定15日下村为老百姓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代写简易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同时,依托法律服务团,越丰村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与送法服务,老百姓的法治意识明显提升,村里连续多年矛盾纠纷零上交、信访案件零发生。
  三是弘扬传统文化精粹,培育村民德治素养。越丰村建立了由村党总支书记担任协调人,包括小组长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道德模范代表等11人组成的道德评判团,参与涉及村民重大事项的监督和评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道德评判团的建议下,一些老百姓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也得到推进。最近,道德评判团正在主导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近5年来,大到征地拆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村里的中心工作,小到鸡毛蒜皮的争吵纠纷,越丰村“两会三团”成员都积极参与其中。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