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啦,又有一批新规正式开始施行,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一起来了解。
生活垃圾实施分类管理
日前,浙江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办法》明确,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该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
“省著名商标”停止用于商业活动
日前,省工商局发出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浙江各相关市场主体停止将“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对“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在3月3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允许使用到9月30日。
微信、支付宝静态扫码支付单日限额500元
条码(条形码、二维码等)支付规范自4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规定:
静态条码防范能力为D级,无论使用何种交易验证方式,同一客户银行或支付机构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500元;
使用动态条码支付的,风险等级根据交易验证方式的不同分为A、B、C三级,同一客户单日累计交易限额分别为自主约定、5000元、1000元。
静态条码就是长期有效的条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便利店、烟店,甚至是流动车、地摊、出租车上都贴有这种静态条码,只要拿出手机扫码一下就可以完成支付交易。
动态条码是指在使用条码收付款时,手机电子屏上的动态条码。动态条码是更新的,不容易被替换盗用。比如让商家扫描我们的条码支付形式,就是动态条码。
105种办税事项只需“跑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编制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对清单中列明的5大类105个办税事项将实施“最多跑一次”,其中发票挂失、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等事项都在“最多跑一次”清单之列。这项规定从4月1日起实行。
禁渔期内严查违法违规捕鱼行为
根据《农业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为黄河禁渔期,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黄河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纳税信用级别将变成五级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从4月1日起,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驾培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施行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自4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范》,学员可灵活安排时间,通过互联网完成绝大部分驾驶理论知识的学习,节省往返培训机构的时间和交通成本。 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