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全国老龄办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民政部与全国老龄办相关负责人对《意见》作了解读。
切实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面临的现实问题
农村留守老年人一般是指因子女长期离开农村户籍地务工或经商,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者是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黄胜伟表示,根据2016年民政部的初步摸底排查结果,全国有1600万左右的农村留守老年人。这些留守老年人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不少还承担着繁重的农务劳动或者抚育孙辈的义务,不同程度存在着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问题。《意见》针对这些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思路,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安排和措施。
一是针对留守老年人生活、安全风险问题,《意见》提出要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制度,建立留守老年人的定期探访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留守老年人风险评估制度,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和力量,来尽最大可能防范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安全的风险,发现风险及时予以化解或者救助。
二是针对留守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问题,《意见》强调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要经常看望问候留守老年人,同时也要发挥村委会、为老组织、志愿者等相关方面的综合力量,不断丰富留守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探索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心理得到疏导、孤独得到排解、精神得到慰藉,生活更加充实,心情更加愉悦。
三是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失能、部分失能照护问题,《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地区的医养结合实践,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照护服务扩大供给。
发挥老年协会的重要作用
农村老年协会是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全国老龄办宣传部部长刁海峰介绍,到“十二五”末,全国有老年协会55.4万个,其中农村老年协会接近47万个。老龄办高度重视发挥老年协会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培育发展老年协会的措施。一是直接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些地区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交由老年协会进行日常管理服务,或者采取“会院合一”的方式,老年协会依托农村幸福院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二是组织开展老年互助服务。就是健康的老年人帮扶需要服务的老年人,以结对帮扶的形式,开展“助老巡访”“银龄互助”活动,对留守老年人进行关心、关爱和心理慰藉。三是促进留守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老年协会在农村普遍成立了红白喜事、巡逻宣传、环境保护等特色小组,让留守老年人有机会参与农村社区事务。四是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活动。有的地方老年协会还成立了专门的老年维权调解小组,督促赡养人落实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和抚养责任。五是开展农村老年文化活动。在农村有很多兴趣小组,多方面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
刁海峰表示,下一步老龄办还将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增强农村老年协会对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能力。
一是继续培育扶持农村老年协会。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提升老年协会服务能力,推动老年协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把农村老年协会打造成农村老年人互助关爱网络。全面提高覆盖率,到2020年农村老年人覆盖率要达到90%。
二是健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根据文件的要求,发挥各级老龄办的联络协调职能,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纳入老龄工作统筹指导范围,抓好落实。
三是开展孝亲敬老文化宣传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孝亲敬老氛围。继续联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宗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