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记者从2月9日上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办结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5920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37个,涉案总金额1.38亿元。当天,发布会还通报了2017年度全省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件。
全省办结食药违法案件近1.6万件
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周晓林在发布会上介绍,2017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办结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15920件,同比上升14.14%。其中食品13103件(含保健食品),同比上升25.95%;药品1770件,同比上升2.02%;医疗器械509件,同比下降10.23%;化妆品538件,同比上升20.36%。涉案金额1.38亿元,同比上升21.05%;捣毁非法生产窝点37个;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789件。
为什么2017年度我省食品药品涉刑案件呈现数量多、占比高的特点?周晓林介绍,我省查获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以外省输入性为主,且有日益增多趋势。我省一方面加大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力度,落实了“最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各级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7年,全省移送的食品药品涉刑犯罪案件数占同期查办案件数的4.7%,比全国平均占比高出3.4个百分点,占全国移送涉刑犯罪案件总数的17.6%,高居全国首位。
十大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
去年年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全省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推荐评选活动,在全省推荐的75个案件中,评选出台州查获周某等制售非法减肥胶囊案、网络订餐平台“美团网”未履行入网经营者登记审查法定义务案、安宝莎(嘉兴)香料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剂案等食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杭州萧山、金华磐安查获网络销售假药系列案、衢州查获浙江晨隽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销售贴膏类假药案、金华查获宣某等非法制售“生理盐水”假药系列案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周晓林说,所评选的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从案件查办领域看,食品类案件,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及非食用物质等)以及销售假冒高档白酒、洋酒,猪肉冒充牛肉等掺杂掺假违法案件居多。如台州查获周某等制售非法减肥胶囊案历时7个多月,涉及黑龙江、安徽、浙江、广东四省,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0名,捣毁生产加工和经营销售窝点13个,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
药品类案件,以利用互联网非法制售假药案件居多,涉及利用海淘或者网店、微商非法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生产销售贴膏类假药、非法制售“生理盐水”系列假药、保健经营场所涉嫌销售“特效祛风止痛液”等假药案件。如绍兴查获的“4.18”非法生产销售“熊胆粉”假药案历经7个多月,辗转云南、四川等多个省市,刑拘涉案人员15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总涉案金额1亿多元。
化妆品案件,以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案件居多。如湖州、德清破获姜某等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案,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涉及“欧诗漫”“欧莱雅”“韩束”“兰蔻”等10余个国内外知名品牌,按正品销售价计,涉案货值1亿多元(实际销售货值近3000万元)。
医疗器械案件,以无证生产及生产经营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件居多。如嘉兴查处嘉兴市泰康纺织有限公司无证生产未依法取得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压力抗栓带”案,该公司通过伪造北京某合法公司的企业信息及其已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信息,违法生产医疗器械“压力抗栓带”1万盒,销售金额共计33.5万元,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3.5万元,罚款569.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