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启动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

购植保无人机最高补3万元

  □本报记者 程益新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机器换人”步伐,近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中国民航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工作。《通知》明确,植保无人飞机按照单旋翼3万元/台、多旋翼2万元/台标准实行定额补贴。
  《通知》要求,试点产品须获得省级以上产品定型鉴定报告(包括基本配置和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试点产品生产企业应建有智能化管控平台,拥有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省内设立售后服务中心,保证常用零配件供应和提供产品维修服务。《通知》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补贴对象应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在申报补贴前,须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投保财产损失险、操作人员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完成至少100亩的植保作业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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