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铁腕执法护航绿色农业

——浙江实施农业综合执法二十年综述

  •   □本报记者 李曜清 文/摄
      今年是我省实施农业综合执法的第20个年头。记者日前从省农业厅了解到,目前,全省已构建起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多年来,各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紧紧围绕护航农业生产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中心任务,坚持源头管控和终端打击并重,专项整治和长效监管两手抓,铁腕执法护航绿色农业,取得骄人业绩。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领跑全国,成为农业部唯一批准创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9个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成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
    业精于勤,探索浙江特色执法路子
      1997年,舟山市定海区组建了全国第一支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这一年,也成了我省开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元年”。
      1999年,农业部将浙江列入首批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单位之后,我省各级农业部门把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作为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突破口。在规范执法主体、调整执法职能基础上,把原先依附于技术推广部门的执法职能分离出来,建立专司执法工作的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代表农业部门统一行使执法职权,承担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管和行政处罚工作。由此,浙江农业有了专门的“绿剑”卫士。“我们把执法作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抓手,实现了‘两个转变’,即从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综合执法转变;从不敢执法、不善执法向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转变。”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人说。
      东阳市在未建立农业执法机构前,农业部门在和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农资执法检查中发挥不了主导作用,农业执法要借助工商、质检部门的力量。这样的窘境直到1998年12月东阳市农业执法大队正式成立才彻底改变。
      “东阳农业执法部门从无到有,执法队员经历了从农技人员到执法队员、从‘门外汉’到‘执法通’的转变。20年来虽有艰辛,但我们始终不忘初心,努力奋斗。”现年54岁的东阳市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李敏尧亲历了大队的成立与成长。如今,东阳市农业执法工作是我省9个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2006年至2016年的10年间,该大队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275起,涉案金额近557万元。
      台州市自组建农业执法支队以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监督抽检、上下联查、横向协查等有效手段,不断增强执法的广度、深度,该支队也成了我省市级农业执法机构中唯一的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
      台州市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项恩来是名奋斗在农业执法战线的“老兵”。在谈到常年从事农业执法工作的感悟时,项恩来告诉记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既是农业执法人的职责使命,也包含着农业工作者对农民的深厚情感。
      把目光投向浙江全省。20年来,各地通过农业执法,培养了一批执法骨干,锤炼了一支有担当、善执法、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84个县(市、区)都已组建农业执法队伍,省里有总队,市里有支队,县里有大队,农业执法网覆盖全省。
      在不断建立和完善农业执法体系的同时,各地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绩效考核,不断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实践中完善了听证程序、错案责任追究、处罚案卷评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检、案件移送、大要案通报表彰、执法建议书、案件督办、执法重要事项报告、协作办案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农业执法机制和程序,走出了一条有浙江特色的农业执法路子。
      浙江在全国率先为基层农业执法机构配备执法专用车,率先开通全省统一的农业投诉举报电话,成为全国第一个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并实行“检打联动”的省份。近年来,全省每年抽检农业投入品4500批次以上,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常年保持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从2004年的77.8%提升到2016年的88.8%,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常年稳定在98%以上,为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作出了不懈努力。
    铁腕执法,二十年铸就锋利“绿剑”
      古人云:十年磨一剑。而浙江农业执法人用20年铸就了一把农业执法的锋利“绿剑”。
      时间回溯到2001年。为适应农业执法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省农业厅决定每年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这一做法一直保持至今,并提升完善为“绿剑”3+X执法模式,即在每年的春季、夏季、秋季开展3次全省性集中执法行动,加上若干次针对某一时段、某些地区、某一产业或行业的专项执法行动。
      各地以“绿剑”执法为统揽,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投诉举报、协作办案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统计数据显示,近5年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3.18万人次,检查各类主体20.52万家次,查获假劣农资3535.5吨,查处案件7044件,其中案值5万元以上的大案79件。
      去年8月初,离G20杭州峰会开幕不到一个月时间,宁波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我省首例特大跨境生产销售假冒农药案,彻底捣毁犯罪团伙在境内外的制假窝点3处,查获假冒农药近百吨,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如何为“舌尖安全”保驾护航,实现长效监管?浙江农业执法人用自己的实践作出了回答:管住源头。只要把源头管住了,就等于抓住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牛鼻子”。
      从2004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行“检打联动”。特别是近几年来,把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分开,针对易影响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隐性成分、兽药和饲料非法添加等开展专项抽检,严查严打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违法行为。
      在铁腕执法、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浙江于2011年启动了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农资经营进销货电子台账,实现全省涉农县(市、区)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农资质量溯源体系和违法产品信息预警体系。这套系统安装在农资店的电脑里,接入全省统一的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执法人员通过电脑就可以对辖区内的农资购销动态进行实时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就可以立即开展溯源追查,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在此基础上,省农业执法总队还开发了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提升了执法办案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与此同时,我省大力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制定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明确将25种严重失信行为纳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将被农业执法部门“重点监管”,“无缘”各种财政支农项目,自动丧失农业系统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不忘初心,恪尽职守造福浙江农民
      除了农资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外,涉案投诉举报和处置生产事故纠纷,也是我省农业执法机构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能。
      实施农业执法以来,省农业执法总队先后制定了举报投诉工作规则、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和处置办法等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加强与省消协等部门配合,规范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事故纠纷处置工作。
      我省农业执法部门每年联动举办省、市、县三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向农民传授辨别假劣农资知识,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生产事故技术鉴定,面对面和农民沟通协商,平息纠纷,上门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法律咨询,深受农民、企业的认可和欢迎。对此,台州市黄岩区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於江晖深有感触。近几年来,於江晖亲自调处了不少生产事故,查处了多起违法违规行为,执着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说,每一次为受害农民争取到赔补偿款,都会由衷体会到农业执法的神圣和崇高。
      今年四五月间,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连续接到3起水稻生产事故投诉。接到投诉后,支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掌握涉事农药详细信息,现场取样送检,并做好农户思想工作,稳定农户情绪。随后,又依法对涉事农资店进行检查,对库存农药抽样送检,并组织农技人员帮助种粮农户解决药害后的补救措施和技术指导,约谈农资商,核实涉及农户和受害水稻面积。经过农业执法人员多日奔忙,水稻受害情况得到控制,农户损失也得到合理补偿,农资供应商忐忑不安的心也放下了,一个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下转第2版)参加全省农业执法大比武的执法人员在农资店检查农资商品。
    (上接第1版)
      这是我省农业执法的一个普通案例,也是农业执法人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在每起生产事故纠纷调处现场,每次突发事故处理现场,人们都能看到农业执法人忙碌的身影。据统计,近5年来,我省每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500件以上,其中涉案举报100多件,这些投诉举报全部得到妥善处置;调处各类生产事故纠纷1804起,为农民争取赔(补)偿款近3000万元,在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年风雨艰辛,浙江农业执法人始终心怀执法护农、执法为民的初心,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之江大地上身体力行,用他们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推动着浙江绿色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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