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浙江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到2020年大陆、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和78%

  □本报记者 季颖
  本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印发,标志着我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进入一个新阶段。《规划》明确,通过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5.06万公顷以内,大陆、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和78%,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00公里。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将海岸线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类,其中严格保护海岸线长2176公里,占全省大陆与海岛岸线总长的32.8%。《规划》将围填海控制分为禁止占用海岸线围填海、限制占用海岸线围填海和可占用海岸线围填海3类,按照保护等级和围填海占用控制的要求,制定不同类型的岸段管控要求。《规划》提出,将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各项制度及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一是完善管理组织,明确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并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考核内容。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自然岸线动态保护制度,实施自然岸线占补平衡;建立海岸线动态监管制度,实现对海岸线有效管控;建立海岸线有偿使用制度。三是夯实管理基础,制定完善涉及海岸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文件,编制相关技术规范,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海岸线实时监视监测,建立海岸线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海岸线管理水平。四是强化检查执法,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海岸线保护与利用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占用海岸线的违法用海行为,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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