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乡村振兴,打好“组合拳”

——探寻“浙江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路系列报道之三

  □本报记者 李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如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真正“落地”?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我省涉农部门的相关人员。
引领产业兴旺腾飞
  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今后,浙江如何进一步引领农业产业兴旺腾飞?
  “在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中,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工作应担当重任。”省农业厅产业信息处处长朱勇军认为,下一步,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产业提升、平台建设、融合发展、主体培育和创业创新等方面狠下功夫、持续发力,加速实现农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他表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要努力做好这几项工作:坚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方向,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全产业链发展,加速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强化各类产业集聚区引领作用,推进园区提质与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计划,以区域公用品牌为重点擦亮浙江农业品牌,注重农业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浙江农产品文化内涵和品牌价值;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引导规模经营发展,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增添农业创业创新活力和动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深入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创新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慈溪市农业局产业科胡伟宏也表示,“下一步,我们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借助慈溪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这一舞台,练好‘内功’,提升层次,特别是做好‘农业+旅游’这篇文章,进一步鼓起农民的‘钱袋子’,使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打造“三农”发展高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浙江如何更进一步、更好发挥“三农”工作的“压舱石”作用,打造“三农”发展新高地?
  省农办综合调研处副处长方杰表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塑造乡风文明新风貌,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收入水平,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我省将继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力争每年创建2000个A级以上景区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2022年实现基本覆盖。”方杰介绍说。
  “最近,我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正在对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农村垃圾分类等工作进行调研。”在接受采访时,温州市农办(农业局)社会发展处处长朱永明对记者说,“根据目前的安排,明年,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深化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做好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打好‘三农’发展的系列组合拳,让农民共享乡村振兴的成果。”
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如何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我们提振了信心、指明了方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省农业厅经管处调研员张维娜表示,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倍感鼓舞。作为职能部门,下一步,要按照十九大精神,深入调研、加快谋划,进一步做好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推进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省农业厅经管处调研员顾剑明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后也表示,接下来,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推进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做好集体资产股权的“活权”文章,指导完善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并在全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分配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股权的继承、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等权能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同时,要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努力实现3年内消除全省所有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目标。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顾剑明说。“下一步,我们要争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践行者,继续让权证‘活起来’,让农民富起来,让土地经营权流转发挥更多效益。”杭州市临安区农经管理总站副站长徐开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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