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公告

全省农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1号)规定,现将全省农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执行内容 实施机关 备注
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省、设区市、县(市、区)农业部门
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省、县(市、区)农业部门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省农业厅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省、县(市、区)农业部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省、设区市、县(市、区)林业部门除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外,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各设区市、县(市、区)林业部门
2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审批省动物卫生监督局 授权事项。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3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省农业厅4 种子进出口许可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省农业厅草种进出口审批
蚕一代杂交种出口许可 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5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省农业厅 委托舟山市农业部门(农业部下放权限除外)6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和食用菌种质资源许可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和食用菌种质资源许可省农业厅 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农业部门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林业天然种质资源许可省林业厅 委托各设区市、县(市、区)林业部门
7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省、设区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农业厅核发,原种场、祖代场、一级良种繁育场、一级供精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设区市农业部门核发,其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农业部门核发
8
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许可省农业厅 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
9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蚕种生产许可
县(市、区)农业部门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蚕种经营许可10 饲料生产企业设立许可 省农业厅 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11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设立及产品批准文号许可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省农业厅委托舟山市农业部门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12
省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许可省农业厅 委托舟山市农业部门
13 农药广告许可 省农业厅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农业部下放权限除外)14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 省农业厅15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许可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省农业厅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 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农业部门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农业部门
16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省、县(市、区)农业部门省级执行内容(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
17 兽医资格认定及其从业注册登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 省农业厅兽医执业注册
县(市、区)农业部门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18 动物诊疗许可 设区市、县(市、区)农业部门19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核发 设区市、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授权事项20 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农药生产许可 省农业厅农药经营许可 省、设区市、县(市、区)农业部门省级执行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委托各县(市、区)农业部门21 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许可 省农业厅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22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立(含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审批*设区市农业部门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2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
县(市、区)农业部门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核发24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县(市、区)农业部门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25 新兽药临床试验许可 省农业厅 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26 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省农业厅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兽药经营许可 省、设区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27 兽药广告批准文号核发 省农业厅 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28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
县(市、区)农业部门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29 国外引种检疫审批 省植物保护检疫局 授权事项30 植物检疫证明核发植物产地检疫证明核发 设区市、县(市、区)植物保护检
疫机构授权事项植物、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明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 设区市、县(市、区)林业有害生
物防治检疫机构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3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 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具体执行内容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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