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乡村振兴,“三农”新征程

——探寻“浙江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路系列报道之一

  □本报记者 陈小平 李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三农”领域引起热烈反响。浙江“三农”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已成为农民收入最高、城乡差距最小、区域发展最协调的省区。如何在此基础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了浙江“三农”领域热议的话题。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内部分“三农”专家。
乡村振兴描绘新蓝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省政府咨询委“三农”发展部部长顾益康说。
  “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内容来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20字就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奋斗目标。报告中提到的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新路径、新动能。”顾益康认为,报告提到的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非常有意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则为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开拓了新渠道。“报告中提到的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并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顾益康表示,乡村振兴战略描绘了“三农”发展的新蓝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也是今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方略、总抓手,“我们要把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来抓”。
  “乡村振兴战略是继中央2005年提出新农村建设战略后又一个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战略。”浙江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黄祖辉认为,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放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其地位不言而喻。
  对此,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潘伟光也深以为然。“中华民族是以乡村为根、农业生态文明为基础的民族,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复兴。”潘伟光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在新时代对新型城乡关系作出的重大战略回应,是新时代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十分必要的基础工程。
乡村振兴要统筹推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那么,浙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哪些先天优势?该如何统筹推进?
  潘伟光认为,浙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很好的基础优势和先发优势,在全国引领作用明显。“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前瞻性地率先开展一系列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2003年创造性提出和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04年主持制定和实施《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并于当年明确提出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潘伟光说,10多年来,浙江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指引,“绿水青山”乡村资源文化禀赋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得以发挥传承,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速,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新业态新动能不断涌现,建设发展经营美丽乡村已深入人心,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持续增添活力,这一切已让浙江乡村焕发出勃勃生机。“浙江应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提供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浙江方案、浙江样本。”潘伟光说。
  顾益康对此也充满期待。“浙江有条件也有信心,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争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示范省。”顾益康说。
乡村振兴要精准发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个系统工程,涵盖乡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个方面。下一步,浙江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该如何进一步抓住关键、精准发力?
  专家们认为,浙江要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书写好城乡融合发展新篇章,主要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乡村产业振兴工程、乡村文化复兴工程、乡村社会治理工程、乡村生态文明工程等系列工程建设;二是要加快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真正“落地”,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黄祖辉认为,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方方面面,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过程中,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至为关键。“首先,要重视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适度的农业规模经营,就是要讲比较利益原则,或机会成本原则。比较利益具有动态性,因而适度规模也具有动态性。”他说,“其次,要重视农业规模经营的多形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不能仅以土地经营规模作为其唯一衡量标准,还可以通过专业化服务来形成生产小规模、服务规模化的农业规模经营。这种经营方式更有助于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此外,农业规模经营还可以通过农作制度的创新来实现,最终形成复合型、立体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在这方面,浙江已有成功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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