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日前发布《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农业部第2567号公告)。公告明确,自2017年10月1日起,列入名录的32种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公告同时要求,对此名录中的前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农业部之前已经发布的限制使用农药名录,继续执行。
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
序号 有效成分名称 备注
1 甲拌磷
实行
定点经
营
2 甲基异柳磷3 克百威4 磷化铝5 硫丹6 氯化苦7 灭多威8 灭线磷9 水胺硫磷10 涕灭威11 溴甲烷12 氧乐果13 百草枯14 2,4-滴丁酯15 C型肉毒梭菌毒素16 D型肉毒梭菌毒素
序号 有效成分名称 备注
17 氟鼠灵
实行
定点经
营
18 敌鼠钠盐19 杀鼠灵20 杀鼠醚21 溴敌隆22 溴鼠灵23 丁硫克百威24 丁酰肼25 毒死蜱26 氟苯虫酰胺27 氟虫腈28 乐果29 氰戊菊酯30 三氯杀螨醇31 三唑磷32 乙酰甲胺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