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记者 蒋文龙 朱海洋
在中国农村的广袤田野上,合作一直是一个令人魂牵梦萦的词汇,她像一朵花,也似一个梦,更是一粒可以唤起大众、燎原大地的火种。
浙江是农民专业合作的最早探路者。改革开放后我国最早出现的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人大最早颁布的一个地方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我国最早进行工商登记的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出自浙江。不仅如此,伴随着农业规模化经营、市场化发展程度不断提高和由此带来的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不断升级,浙江逐渐从低层次的“小合作”走向高层次的“大联合”,构建起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即“三位一体”改革。
从最初的2006年瑞安现场会,到会后开展的18个县(市、区)试点,再到“顺其自然、各显神通”的8年探索,最后到2014年7个县(市、区)深化改革试点、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和20个县(市、区)推开深化改革、2016年所有市县(市、区)铺开深化改革,自下而上组建省、市、县、乡四级“农合联”组织,浙江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已历经十年。
“农合联”是什么
温州瑞安,一个与“三位一体”改革最紧密相连的地方。
改革开放后,越来越多的瑞安农民在走上离土离乡、办厂经商路子的同时,开始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遇到了不少单家独户解决不了、解决不好、解决起来不合算的事,特别在农业市场化快速发展中,遇到了缺信息、缺技术、缺销路等更为严重的困难,使“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一次次地出现“统”的短板,一次次地倒逼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转型升级。
200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既适应规模化、又适应市场化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在瑞安面世。人们在欣喜之余很快发现,这种专业合作社虽然增加了一些“统”的功能,一定程度缓解了“统”“分”之间的矛盾,但因规模不大、功能不多、实力不强,在面对云谲波诡的市场经济和日新月异的现代农业时,很难为茁壮成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怎么办?瑞安人希望在“专业合作”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更高层次的“综合合作”,成立农村合作协会,将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为农服务组织联合起来,打造覆盖对象更多、服务领域更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统”与“分”的关系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新的协调。2005年6月,瑞安开始筹划这一改革。
瑞安的萌动并非个别现象。新世纪初的浙江,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和工业化、城市化的持续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全省承包土地流转率达到30%以上,推动了农业规模化、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规模农户的快速替代。而这又进一步带来了农业生产力新的发展,使农业生产关系又一次处于滞后状态、面临新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提升合作组织层次、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创新合作经济方式”已成为当时浙江需要正视的一个课题。2006年1月,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首次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
两个月后,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宣告成立。当地农业局作为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了审批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加入了“农协”,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及其基层组织自动转为“农协”会员,一个以合作组织联盟为载体、各方服务力量共同参与的为农服务“大合唱”格局在瑞安率先形成。
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经营体制的这一重大创新,引起了浙江高层的重视。2006年1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在瑞安召开全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习近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肯定了瑞安的探索实践,部署了在更大范围开展“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工作。
随即,“三位一体”改革在浙江18个县(市、区)展开试点。
这一阶段的试验,可以用“顺其自然、各显神通”来形容。浙江省农办副主任蒋伟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都在积极顺应农业生产力发展,探索“提升合作组织层次、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创新合作经济方式”的多种形式。
蒋伟峰介绍,2006年后各地的探索主要形成了四种形式:一是培育规模大、实力强的合作社,让这些合作社拓展服务功能;二是引导供销社联合社拓展农信担保等服务功能;三是组建合作社联合社,让联合社提供专业化或综合化服务;四是组织产业协会,让协会聚合全产业链服务功能。虽然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改革试点并未完全形成生产、供销、信用“三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格局,但在方向上是朝着“三位一体”目标前进的,为日后实现更高层次的大合作、发展更广领域的大服务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出“17号文件”,决定将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与深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统一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人们简称其为“农合联”。“农合联”由此正式亮相,成为“三位一体”的“体”。
蒋伟峰进一步分析说,“农合联”是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为农服务组织(企业)组成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组织,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组织的社团性,它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二是属性的合作性,它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体现崇尚合作的导向。三是服务的综合性,它以多样化合作经济组织和为农服务组织(企业)、专业化组织的联合组织等作为成员,综合性、专业性服务能力强。四是治理的民主性,它规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须由三分之二以上来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且企业会员不提名参选理事,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有、农治、农享。这就使得“联合会”与“联合社”相比,在具有农享、有保障的共性基础上,具有成员更包容、服务更综合、组织更多层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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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农办出来的,比较了解供销社的体制弊端。”邵峰在2016年3月出任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之前,曾多年担任省农办副主任,并参与了2015年省委、省政府“17号文件”的研究起草。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印发的“三农”文件,但凡提到供销社改革的,都会明确提出“将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导向。然而,几十年过去了,供销社似乎并未“回家”。
是方向错了,还是路子错了?显然,发展合作经济的方向没有问题,世界各国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都将发展农业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合作经济作为主要形式。问题出在供销社“回家”的路没有找到,半个多世纪以来体制的几经变化,使供销社在自身组织体制内部已很难恢复和重建与农民的合作关系。正因为组织的“异化”,不少地方领导在心目中已将供销社当作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来对待,有的供销社在改制后甚至只剩下了一块牌子。
供销社到底如何回归合作?浙江的办法是“借船回家”。而这个船就是“农合联”。也就是,将深化供销社改革与构建“农合联”组织融合起来,让供销社在崇尚合作的“农合联”这个大平台上,发展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型合作关系,使供销社与农民群众坐到同一条板凳上。这也是浙江2015年“17号文件”的深层用意所在,也是浙江深化供销社改革顶层设计的独特和精妙之处。
供销社在“农合联”这艘“船”上扮演什么角色、承担什么职责?
最主要的角色是以自身为依托,组建“农合联”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承担“农合联”理事会日常运行工作。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章文彪认为,尽管从理论上讲,由谁来运行“农合联”这个“体”有多个答案,但从浙江实际来看,由供销社来运作“农合联”这个“体”是最优解。
章文彪认为,由供销社这一实行“参公”管理的为农服务单位来来运行“农合联”这个“体”,有利于“农合联”“有人干事、有钱付薪”,不为“三斗米折腰”,保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政府为了开展为农服务工作而向供销社购买的公共产品。同时,也有利于供销社在“农合联”这一合作经济平台上,参与为农服务、发展合作经济,在“离农化”轨道上调转头来,重新回归农民怀抱,实现“借船回家”。
此外,还有两个重要角色。章文彪说,一个是参与“农合联”为农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激励社有企业融入“农合联”,利用“农合联”庞大的组织网络体系,参与为农服务,充当服务龙头;另一个是参与合作经济发展,以“与农民合作、让农民共享”为价值取向,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农合联”会员合股共建服务体系和涉农产业,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实现共建共享提供服务。
“三位”功能何以“一体”
“农合联”的“三位一体”,指的是将生产、供销、信用三种服务功能置于一个组织体内,为“三农”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为农服务领域还会进一步拓展,“三位”有可能变成“四位”甚至更多“位”,如以乡村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的环境服务,将成为第四位基本为农服务功能。然而,这么多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资源,有的分散在“农合联”各类会员之中,有的分布在相关部门职能之中,有的则是现实中尚不存在、需要新生的。“三位”功能如何成“一体”?浙江通过联动推进供销社改革与农业经营、农村金融、涉农管理等体制改革,聚合服务资源,培育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金融、乡村环境等四大为农服务体系。邵峰认为,多种服务资源和服务功能的聚合整合融合,要通过会员服务功能集成、部门服务职能转移、供销系统服务融入、农信机构服务嫁接、会员企业服务发展等多种途径来实现。
邵峰强调,部门服务职能转移要区分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三类职能,按照“先易后难、水到渠成”的要求和“农合联”承接能力来逐步推进。虽然涉农部门及事业单位承担的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产品促销、信用担保等经营性服务事项要逐步剥离,农产品展示促销、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民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事项也要以委托或购买方式逐步外包,但不能操之过急,即使这些服务职能转移了,也要同步推进服务方式转换,避免使“农合联”行政化、成为“二农业局”。“摆正‘服务’与‘赢利’的关系至关重要。”邵峰说。在参与改革中,越来越多的供销人走出了“只要扩地盘增项目、不愿正方向改体制”的认识误区。他认为,深化供销社改革,首要的和根本的问题,并不在于让供销社拓展多少服务领域、增加多少服务功能,而在于让供销社重举合作大旗、重回农民怀抱,真正走上回归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道路,与农民群众坐到同一条板凳上!只有摆正了“服务”与“赢利”的关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大力发展合作经营、合作服务,才能使“农合联”既成为会员享用各类服务的平台,也成为会员共享服务利益的载体。
“合作经济”怎么发展
“农合联”如何让合作社、企业等不同类型会员走到一起、发展合作经济?
浙江设计了两项支撑“农合联”发展合作经济的制度,一是组建“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主要解决“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的问题;二是成立“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解决“钱由谁来投”“钱怎么去投”的问题。
农民合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体现了合作制精神。记者了解到,该基金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农合联”会员的入会费,加入“农合联”的会员都要缴纳入会费,以体现基金的农民合作所有性质,设立初期可暂时不收,但运行正常后一定要收;二是“农合联”(含供销社)资产经营公司按不少于20%的年度资产收益注入;三是政府提供的引导资金。基金主要有三个用途:一是优先满足年度常规为农服务事项的支出;二是支持涉农产业发展和服务功能建设,可委托资产经营公司以股权投资等形式运作;三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及损失弥补机制。
数据显示,目前浙江市县两级“农合联”均建立了农民合作基金,已确定的总规模近18亿元,其中:市级基金平均规模5550万元,县级基金平均规模1680万元。
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和运作,同样体现了合作制精神。供销社牵头并引导参加“农合联”的农信机构、相关企业和其他会员参股组建“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让供销社、农信机构既为发展新型合作经济服务,又使自身回归农民怀抱。目前,7个市级、48个县级“农合联”单独组建了资产经营公司,其余市县两级“农合联”暂由同级供销社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相应职能。
各地积极发挥“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的作用,建立面向“农合联”会员的众筹引领、合作投资的服务体系,引导“农合联”会员参股投资效益较好较稳的项目,使“农合联”成为发展新型合作经济、促进农民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目前,全省“农合联”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67个,总投资120亿元。
发展合作经济,还体现在推进主体合作化和体系合作化上。邵峰解释说,推进主体合作化,重点对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等服务链、产业链上的经营服务实体进行合作制改造,同时发展消费、环境等各领域合作社,引导农户、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共同参股,打造服务供给者与接受者的利益共同体;推进体系合作化,通过建立“层层向上参股”的利益共享机制、“层层向下参股”的经营指导机制和“按交易额返利”的二次分配机制,打造服务链、产业链各环节主体的利益共同体。
今年6月22日,中央农办、全国供销总社在温州瑞安举行发展“三位一体”合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在同一会场,十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提出“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思想,拉开推进“三位一体”改革的序幕;十年后,在总结和肯定浙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三位一体”改革在这里再动员、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