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法制

老伴走了留下遗嘱,没有一分钱是她的

看调解员如何维护再婚老人继承权

  “维护老人权益,化解家事纠纷。”七月的午后,一面承载着满满谢意的锦旗送进了龙泉市司法局西街司法所。锦旗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亲自送来的,前不久,这位老人身陷一场遗产继承纠纷,多亏了人民调解员及时介入。
再婚老伴去世,老人身陷遗产继承纠纷
  老人叫倪玉花,今年68岁。年轻的时候,丈夫因意外事故早早离世,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儿子一起生活。
  2006年,倪玉花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来到徐老伯家当保姆。当时徐老伯已经80岁了,妻子和儿子、儿媳均已去世,孙子、孙女又在外地工作,日常生活无人照顾。
  也许是两人有着相同的命运,加上倪玉花的体贴照顾,徐老伯对倪玉花的印象很不错。没过多久,两人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这样,老两口相扶相持,一过就是10年。
  2016年7月,90岁高龄的徐老伯因病去世。接到消息后,徐老伯的孙子、孙女赶回老家奔丧。正当徐老伯的孙子、孙女还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中时,倪玉花却提出,自己照顾徐老伯多年,如今年纪越来越大,又没了生活来源,理应分到一部分遗产作为补偿。
  这让徐老伯的孙子、孙女非常不满,甚至对倪玉花多有责怪,认定徐老伯的去世与倪玉花疏于照顾有关,所以对倪玉花这个继祖母怨念颇深。“这些遗产我们宁可捐了,也不会让你拿到一分钱。”对于倪玉花分遗产的想法,徐老伯的孙子、孙女一口回绝。
  双方因为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的矛盾愈演愈烈,这场矛盾一拖就是一年。在此期间,倪玉花因为生活困难不得不多次到当地政府反映情况,但均以协商未果告终。
离世老人立下遗嘱,调解再现僵局
  上个月,龙泉市司法局在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中了解到徐老伯家的情况,立即请求丽水市司法局调解此案。当天,丽水市司法局组成了调解组受理此案。
  在梳理徐老伯的遗产时,调解组发现,徐老伯和倪玉花结婚前,就已经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婚前房产留给孙子、孙女共同继承,还专门进行了公证。婚后,徐老伯又自书遗嘱一份,主要内容为自己身故后,房产及家中一切财产都由其孙子、孙女共同继承,甚至将国家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指定由孙子、孙女领取。此外,徐老伯还与倪玉花签订了另一份协议书,明确提出自己去世后,倪玉花必须返回自己的老家。
  一条条约定非常详细,一笔笔财产也列举得很清楚。可是,一旦按照这些遗嘱和协议来执行,倪玉花除了可以领取国家发放的遗属补助外,不仅无法继承徐老伯的一分钱遗产,还必须搬离现在居住的房子。“倪玉花本身目不识丁,年纪又这么大了,如今没了生活来源,又无法继承老伴的遗产,我们都很同情,可是无能为力。”调解员表示,因为徐老伯生前所立遗嘱合法,这场调解也不得不遵循徐老伯的生前意愿。
  如此一来,倪玉花的养老问题反而成了调解的最大难题。
依法调解,维护老人继承权益
  就在调解再次陷入僵局的时候,调解组经过认真分析,终于找到了新的突破口。“徐老伯存折上有一笔4万元的存款是婚姻存续期间存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笔存款中,倪玉花按继承法律,可以分到三分之二份额。”调解组重新制定了调解方案。按照方案,调解组分头行动,一方走访周边邻居,了解倪玉花照顾徐老伯的真实情况;另一方从法理角度做起徐老伯孙子、孙女的思想工作。
  从走访情况来看,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倪玉花照顾徐老伯的日常生活做到了尽心尽力,而且在邻居中的口碑不错,反而是徐老伯的孙子、孙女因长期在外工作,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
  有了这样的调查结果,徐老伯的孙子、孙女对倪玉花这个继祖母也打开了心结,“之前她对爷爷的照顾确实很体贴。”
  眼看着徐老伯的孙子、孙女有了松口的迹象,调解组又劝说倪玉花要体谅徐老伯孙子、孙女的悲痛心情,大家各退一步,早日化解纠纷。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倪玉花的诉求并不高,甚至远远低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份额。但是,调解组并没有因此忽略倪玉花享有的合法权益,反而是一边向倪玉花普及法律知识,一边积极帮她维权。
  与此同时,调解组还发现,在徐老伯后期写下的遗嘱和签下的协议中,多次提到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分配问题。丧葬费是用来给过世人办丧事之用,谁垫付了这笔款项,谁就该得到这笔费用;抚恤金应由过世人的直系亲属分得且该直系亲属主要依靠过世人生前抚养,对这笔钱处理可参照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分割,倪玉花在10年间履行了夫妻间互相扶养的义务,按国家法律及相关抚恤政策理应分得一部分抚恤金。
  最终,双方签下了调解协议书,约定4万元存折中2.5万归倪玉花,1.5万归徐老伯的孙子、孙女;徐老伯一次性抚恤金中1万也归倪玉花。
(文中所涉当事人为化名)
陈赛男 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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