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浙江林业

30年,只为守护绿水青山

——记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

  5月19日晚,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出现在央视新闻联播节目中。当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陈有强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并作为全国森林公安唯一的个人代表上台领奖。
  陈有强从事森林公安工作30余年,勤勉尽责、敢于担当,是我省森林公安的办案能手、兼职教官,主办重特大案件数十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是老百姓心中的“黑猫警长”,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勇当破案“急先锋”
  作为一名业务骨干,每逢大案要案,陈有强总是一马当先地投入到案件的侦办工作中。
  2012年2月20日凌晨,民警在杭州市西湖区一居民家中发现了8张虎皮和豹皮。杭州市森林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兵强将侦办此案,陈有强被抽调到专案组,负责案件侦查工作。
  当时,陈有强的妻子和父母相继生病住院,急需家人的陪伴照顾。难道要当一名逃兵吗?陈有强这样问自己,看着病榻上的至亲,一股热泪夺眶而下。他毅然选择了归队。
  此后的半年多时间里,陈有强和同事辗转省内的桐庐、东阳以及陕西西安、甘肃天水和陇南、福建福州等地,行程1.5万余公里,形成案卷500余页,终于侦破了这起当时我省最大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其中3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专案组被荣记集体二等功。“家人的理解与支持,是我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坚强后盾,这也是每一名基层公安干警的真实写照。”陈有强心怀感激地说。
争做护绿“铁卫士”
  2015年1月26日,临安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省里的舆情信息转办单,信息显示:国家森林公安局监测到有网友在网上举报,称一名来自浙江临安的盗猎者,长期在山区盗猎,并经常在“夹套天下”狩猎论坛、百度贴吧炫耀猎获物。
  临安市森林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并由陈有强带队侦破该案。在此后的4个多月里,陈有强和同事行程3000余公里,讯问犯罪嫌疑人20余人次,询问证人30余人次,查询QQ聊天记录和论坛网页700余页,形成案卷材料600余页。在主犯叶某忠始终未作如实供述的情况下,查明其非法猎捕苏门羚2头,黄麂、五步蛇等40余只(条),以及李某旗、陈某军、李某荣帮助其运输、销售苏门羚的事实。该案专案组获集体嘉奖。
  2015年10月底,临安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太阳镇的汪某刚涉嫌滥伐林木。陈有强带队侦办该案。此后,陈有强与同事一次次攻破嫌疑人之间缔结的攻守同盟,终于侦破了这起临安市森林公安史上个人滥伐林木数量最大的案件。
自成业务“多面手”
  作为一名并非科班出身的基层民警,陈有强一直坚持业余学习,先后取得公安管理本科、法律本科文凭,并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临安市林业局公职律师。
  针对日常在案件审核、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自己的执法办案经验,近年来,陈有强编写了《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之ABC》《说理性法律文书相关知识》《浙江省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常用法律知识300问答》《常发林业案件接处警与调查取证标准(刑事篇、行政篇)》等课件和小册子,为方便基层森林公安民警学习和查找资料,指导基层一线民警执法办案,减少执法随意性,实现执法规范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在《说理性法律文书相关知识》中制作的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至今仍是许多地方的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执法人员参照的文书格式。
  10多年前,陈有强曾被确诊双下肢罹患血栓闭塞性脉管炎,主治医生断言,如不加以治疗将有截肢的危险。这些年来,陈有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坚持冬泳、徒步等体育锻炼,使身体素质得到恢复和提高,继续投入跋山涉水的勘验与内查外调抓捕疑犯等工作中,成为一名守护绿水青山的“森林卫士”。
  省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从一名林学理科生到全省法制专家,从一名普通民警到全省森林公安兼职教官,从一名司法“门外汉”到公职律师,陈有强刻苦自励的精神感染着他身边的每一位森林公安民警。他是十八大以来我省森林公安民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是忠实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 朱陈伟 沈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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