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让农田水利设施“活”起来

德清在全省率先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确权颁证

  □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沟渠、泵站、小型水闸、山塘……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但这些设施的所有权归谁、管理维护的责任在谁、市场价值如何体现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眼下,这些问题在德清县率先得到破解。
  记者近日从省水利厅了解到,去年1月,德清县获批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试点县。根据试点方案,德清县开展明晰产权归属、设施确权到村的改革,即所有权归村集体,管理维护的责任落到每个行政村,并通过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从而破解了农田水利设施权责不清难题。至目前,德清已颁发所有权证2274本,实现了农田水利设施确权颁证全覆盖。
  一直以来,农田水利设施权责不清。许多水利设施由中央、省、县等各级财政出资建设,工程建完后大多由属地乡镇、村管理,但产权不在他们手中,日常管护和经营利用“名不正言不顺”。为此,德清下发了《德清县农田水利设施确权颁证和产权移交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权责一体的农田水利设施新型产权制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界定了全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并颁发权证。
  为让产权清晰后的农田水利设施释放更多红利,德清委托评估机构对全县农田水利设施进行资产评估,全县乡镇、村集体因此新增资产5.8亿元。这些资产被激活后,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下渚湖街道和睦村的8座机埠和1座水闸经评估作价102万元。前不久,该村以8座机埠作抵押,从当地农商银行贷款20万元。“今年村里开垦水田、建设灌溉设施等项目比较多,资金缺口大,有了这笔钱,开工就不愁了。”和睦村党支部书记杨连方说。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也通过农田水利设施确权,使村里的固定资产增加了六七百万元,进一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
  如今,德清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专设了水利服务大厅,为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权流转交易提供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权流转交易29宗,核发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权流转证29份。
  浙江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德清县通过农田水利设施的确权颁证工作,盘活了沉睡的农村水利资产,为农村建设打开了新的融资渠道,他们的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积累的经验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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