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力丹
连片流转的土地,让农业集约化经营不再是梦想;数以万计的专业合作社,将千家万户紧密相连;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让农业分工更专业、更精细,保障更有力……浙江田野上,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画卷精彩纷呈。
浙江地处沿海发达地区,发展现代农业既有优势也有“烦恼”:人多地少,户均承包经营耕地2.1亩的水平,难以引导集约化投入;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一批又一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谁来种地”问题尤为突出。如何培育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经营主体?如何构建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营体系?浙江一直试图破解这一难题。
创新土地经营制度、创新生产经营组织制度、创新农业服务体系、创新培育职业农民……经过十几年的创新实践,如今,浙江已在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上迈出了重要的步伐,打造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浙江样本。
机制创新,带来蝶变效应
现代化的大棚里,工人正忙着采摘蔬菜,平湖市三丰果蔬合作社理事长王杏观也沉浸在收获的喜悦里。王杏观是平湖市新埭镇姚浜村村民,原先从事建筑业,2010年投身现代农业。说起当时大胆“转身”的缘由,王杏观直言是村里土地整村流转给他带来了机遇。
2009年,姚浜村开展土地整村流转,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全村2800多亩土地,由村集体统一平整规划后进行招商引资。2010年初,王杏观通过经营权流转,承包了630亩土地,创办三丰果蔬产业园。“土地连片,租期稳定,便于资金、技术等要素集中投入。”王杏观说。
土地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要素。浙江人多地少,在传统的农业经营体系下,农民单打独斗,不具备集约化投入的条件,也难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改变这一状况,浙江大力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集约化经营创造条件。
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和《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鼓励、引导务工经商的农民和小规模兼业农户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出来,根据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原则,放活经营权,引导农民在自愿前提下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整村整组整畈连片集中流转。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土地流转面积已达980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1%。土地的集中,带来了资本、人才、科技等生产要素的集中投入,破除了土地碎片化弊端,为实现集约化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
浙江还在全国率先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积极拓展流转土地经营权权能,浙江省农业厅专门印发了《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有4个设区市及30多个县(市、区)先后出台了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发证及抵押担保办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达7亿元。今年,长兴、德清、海盐等10个县(市、区)还承担了中央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任务。
为进一步“激活”土地,去年,浙江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升级版”。随着一本本权证陆续交到农民手中,农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他们可以安心地将土地流转出去,实现转产转业,增收致富之路走得更加宽广。
组织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在衢州市衢江区,红艳草莓专业合作社的名字响当当。合作社的芝溪牌草莓不仅畅销省内市场,还远销江西、福建等地,每公斤售价达20元,按照亩产1500公斤计算,社员每亩地收入能达3万元。
这么好的效益从何而来?答案十分明确:农业经营主体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以前当地的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种草莓,不但品质优劣不齐,而且没有市场话语权。合作社成立后,我们实行土地流转、农资采购、品种选用、种苗培育、生产标准、技术服务、品牌推广、产品销售‘八统一’,通过‘八统一’,为100多名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这样,不仅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还利于提高品质,打响品牌。”合作社负责人徐六泉告诉记者。
浙江是全国最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自2000年全国第一家经工商登记组建的专业合作社——温岭市石桥头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在浙江大地破土而出,茁壮成长。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6万家,合作社成员116万个,带动非成员农户415万户,占承包农户总数的60%以上。
数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纵连横、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在养猪大县龙游,养殖场场主赵春根联合当地30家规模养殖场,共同注资1000万元,成立龙珠畜牧专业合作社。“以前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市场一变脸,谁都挡不了。现在,我们拧成一股绳,各种困难迎刃而解。”赵春根告诉记者,“龙珠畜牧”还从单一的生猪养殖发展到销售、饲料生产与配送、供种、畜产品深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延伸了生猪生产的产业链。如今,像“龙珠畜牧”这样集产加销于一体的专业合作社在浙江已有很多。
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浙江还鼓励支持引导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能人创办家庭农场。衢州市种粮大户董红专建立的龙游家煜家庭农场,积极探索生态循环种粮模式;金华市“90后”女大学毕业生柳莺创办的柳莺家庭农场不仅种植蓝莓,还开发出蓝莓酒、蓝莓饮料等高附加值的产品……目前,浙江省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达2.4万家,经营土地面积228万亩。
服务创新,积聚发展后劲
“这几年种田最大的变化是有了‘田保姆’。”龙泉市兰巨乡农民曾起培高兴地对记者说。曾起培说的“田保姆”就是龙泉为民农业机械服务合作社。如今,该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近千亩,服务农户260户。
合作社负责人胡建章告诉记者,原来农户自己喷洒农药,一天只能喷洒几亩地,效率低,劳动强度大。“推广统防统治后,既省工省钱,还提高了除虫效率,实施统防统治的田块,亩产可增加90公斤左右。”
龙泉为民农业机械服务合作社是浙江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的佼佼者之一。近年来,浙江围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各类农业服务组织。据浙江省农业厅有关部门统计,近三年来,全省新建水稻育秧中心254个、粮食烘干中心353个,这些服务组织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松阳县以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成立植保专业合作社,全县50%以上茶园实现统防统治;绍兴市柯桥区推行水稻种植“保姆式”服务模式,农户以“套餐”形式将农活打包委托给种植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双方签订合同形成托管关系……
为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浙江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大力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省里先后设立专项资金,对建设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培育新型主体、农产品营销、大学毕业生创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统一服务等给予扶持,并在全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自2014年始至目前,浙江先后创建了26个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为全省树立可供学习的典范。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日趋完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有61个市、县(市、区)建立了农产品营销管理机构,64个县(市、区)、816个乡镇依托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十多年的磨砺,浙江农业人用汗水和智慧开拓了一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成功之路。未来,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浙江农业人将继续扬帆奋进,再攀新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