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李军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家乐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全面规范提升其发展水平,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家乐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卫生状况、服务质量显著改善,接待能力、平台建设、服务水平、就业人数、经营业绩大幅度提升,对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拉动、地方文化传承、城乡文明交融、农民就业创业增收等作用进一步显现。《意见》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强规划引领,加快研究制定农家乐建设和评价标准体系,修订《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省级地方标准;合理利用农村、海岛特色资源,加强古村落、古道保护和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民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直接经营农家乐或为农民经营农家乐提供相关服务;结合通村公交建设,逐步开行直通重点区域的农家乐专线车;健全用地保障机制,促进农家客栈(民宿)科学发展,在农家乐集聚区域,优先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家乐卫生室),帮助建立养生养老农家乐和其他农家乐常住游客的健康档案;积极支持农家乐发展,切实落实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继续加大对农家乐的财政扶持力度,推动扶持资金向26个加快发展县倾斜;积极组织学生、市民参与农家乐体验活动,并建立省级统一的农家乐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和客房管理系统。《意见》提出,我省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提升配套设施,优化金融服务,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发挥各地农家乐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对农家乐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打造农家乐“升级版”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