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山西吕梁人马淑芳及其三女儿刘改平、孙女妞妞,6月18日晚食用自制臭豆腐后,陆续出现高血压、视力模糊、呕吐等症状,并于6月21日转院至北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307医院中毒救治科治疗。主治医生介绍,78岁的马淑芳及其女儿为重度中毒,多脏器衰竭,仍未脱离危险,总体治疗期为2个多月,目前两人已花去40余万元。
在家自制的臭豆腐是农村家庭常见的食物,什么原因使这一家三口中毒?有毒物质是怎样进入饮食中的?家中制作的臭豆腐是否都隐藏危险?
祖孙三人吃自制臭豆腐中毒
6月18日,今年13岁的妞妞从寄宿学校回家。晚饭时,马淑芳端上自制的臭豆腐,妞妞和三姑刘改平都吃了些。“以前奶奶也做过,我们经常吃。味道和以往没什么不同,我们并没有发现问题。”
次日早晨,马淑芳起床后出现头晕、双眼视物重叠、血压升高等症状,家人怀疑是脑出血。当天中午,刘改平也出现类似的症状。“我的症状较轻。只觉得头晕、乏力,浑身使不上劲。”刘改平说。当晚马淑芳又出现呕吐等症状,前后吐了两次,很严重,呕吐物呈黑色。家人赶紧将三人送往医院。
经诊断,医生称三人为食物中毒,建议转院到北京治疗。6月20日晚,妞妞和刘改平乘救护车从吕梁人民医院离开,连夜赶往北京,6月21日早上抵达中国人民解放军307医院。马淑芳则于当天中午抵达该院。
据中国人民解放军307医院中毒救治科副主任医师王浩春介绍,6月21日,马淑芳等三人转入该院治疗。三人均为A型肉毒素中毒。其中,马淑芳、刘改平属于重度中毒,多脏器衰竭,“马淑芳到院时已处于休克状态,刘改平也已呼吸困难,要24小时呼吸循环支持。”两人入院后被收治重症监护室内,仍需进一步观察。妞妞经治疗后,病情有所缓解,6月30日已办理出院手续。
王浩春称,入院以来,马淑芳、刘改平两人已花费40多万元,每人每天花销在6000元左右,总体治疗周期在两个月以上,“后期离开重症监护室还需要继续治疗。”
肉毒杆菌,轻微量即可致病
王浩春表示,肉毒杆菌外毒素是一种嗜神经毒素,是已知外毒素中毒性最强的毒素。人食入含这些毒素的食品后,即可发生中毒。成人致死量为0.01毫克。产生该毒素的肉毒杆菌本身无致病力,但在体外适宜条件下能产生强烈的外毒素,从而引起食物中毒。
王浩春说,“摄入毒素后潜伏期一般为12-36小时”,临床表现主要以各种麻痹及胃肠道症状为特征,危害严重,病死率很高。早期为消化道症状、继发眼部症状,其后还会出现吞咽困难、呼吸衰竭甚至循环衰竭。
特效治疗方法是A型肉毒素抗毒血清,但必须在早期使用效果才明显。脏器衰竭期,主要以脏器支持与替代为主,直到病人的脏器功能恢复为止。
王浩春称,肉毒杆菌外毒素生长和产生外毒素的适宜温度为25℃-27℃,低于 15℃或高于55℃即不繁殖和产生毒素。“自制的臭豆腐温度比较适宜产生A型肉毒素,在缺氧的情况下,细菌大量繁殖,再加上食用前未经过充分加热,食用后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自制发酵食品,难达无菌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302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与研究中心副主任聂为民指出,臭豆腐等腐乳制品,实际上是豆腐的发酵制品,而发酵是靠细菌作用,使豆腐的蛋白质分解。虽然食用自制臭豆腐中毒是偶然事件,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制作过程中,食材受到了污染。肉毒杆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土壤中常常可以检出。因而,在家中自制臭豆腐、豆豉等食物,很可能因达不到无菌操作,导致食材被肉毒杆菌污染。建议公众尽量不要自制发酵豆制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可选择购买正规食品厂家生产的产品,这样安全性更有保障。
此外,许多食品的加工制造,都是利用微生物发酵,使食物更易于消化或产生不同口味。但微生物的作用,有些可以增加营养,有些则可能产生不必要甚至有害的物质。所以,此类经过发酵加工的食品,不宜摄入过多,而且食用前最好经过充分加热。如果看到包装已经鼓起,则一定不要再食用。如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眼睑下垂、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症状,就有可能是肉毒杆菌中毒,应尽快送到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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