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万余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部门提醒及时补报年报,申请移出该名录

  □本报记者 郑慧玲 通讯员 王凌 沈雁
  本报讯 7月21日,记者从省工商局召开的企业年报通报会上获悉,截至7月15日,我省1.09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报2015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些合作社占应报送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17.7%。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应于今年1月1日开始报送2015年的年度报告,截止时间是6月30日24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具有较好的年报意识,到截止时间,全省已有5.08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以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未报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将一直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将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政府部门将对其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为此,这位负责人提醒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补报年报,再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