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民信箱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及经济补偿程序有何规定?

  答:凡本省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全年都可以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所在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省级高耗能拖拉机报废补偿政策有年度计划控制数之规定。每年省农业厅、财政厅根据各地报废计划下达报废计划台数和资金控制数,超过资金控制数,机主就享受不到当年报废补偿资金。当年资金不足时,次年优先安排报废。
  申请报废和补贴程序为,第一步机主向所在地县级农机管理机构提出报废申请。第二步将需要报废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回收解体,取得销毁证明和回收证明。具体回收解体方式由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选定,任何一种回收解体方式都要求对报废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进行整机拍照、登记相关信息,收回牌证,填写销毁证明和回收证明;都应将拆解下来的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车架、前后桥等总成解体后作废钢处理,不得再进行拼装或销售。第三步到县级农机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第四步到县级农机管理机构办理补贴申请。如同一机主报废一台旧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又按照今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购得一台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还可以再申请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经县级农机管理机构审核认定,将该机主申请的报废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列为补贴对象,到机主所在乡镇(街道)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公示单上盖章确认,然后向省里申请资金结算,并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机主。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