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发挥示范作用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县已达41个

  □见习记者 李军
  本报讯 近日,我省新认定杭州市萧山区等16个县(市、区)为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县。至此,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县已达41个。
  自2015年4月我省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县申报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各创建单位各显其能,扎实推进示范县建设。杭州市萧山区将散户监管纳入追溯管理,追溯模式更加契合企业发展实际,实现了政府、生产主体与消费者的“三赢”;绍兴市上虞区以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为抓手,深入开展农产品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并逐步实现了从田头到市场的农产品全程可追溯;龙泉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依托全球眼系统,利用监控视频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过程进行管控、指导和监督……
  今年5-6月,省农业厅组织有关专家从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和追溯平台检查等方面对我省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创建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就生产主体可追溯率、生产主体信息库建设、生产主体可追溯体系建设、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后认定杭州市萧山区、奉化市、慈溪市、乐清市、平湖市、绍兴市上虞区、浦江县、兰溪市、金华市婺城区、江山市、龙泉市、台州市黄岩区、天台县、舟山市定海区、嵊泗县、岱山县等16个县(市、区)为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县。
  据介绍,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县在引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有力增强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辐射面。截至目前,我省各地纳入生产主体信息库管理的生产主体已达2万余家,开展追溯建设的主体达5880家,检测数据库已上传定性检测数据信息114万余条,初步实现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过程可监控、责任可追究”,为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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