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论坛

加大精准扶持力度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吴国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今年3月以来,根据金华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对金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作了专题调研,在为多年来取得的成就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亟待破解的瓶颈和问题。
金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金华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072家,其中规范化合作社700家,社员20.1万人;家庭农场3020家,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291家;农业龙头企业605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94家,金字火腿、花园生物高科、武义田歌、浙江普洛康裕生物制药4家农业龙头企业已成功上市;经营10亩以上土地的农户有1.36万户,共经营耕地40.1万亩。
  金华市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里先后出台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文件,同时,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率从2008年的18.7%,提高到2015年底的47.1%。土地流转率的提高,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发展水平稳步提升。通过规范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呈现出“内部机制规范化,生产经营规模化,农业产业组织化,产品质量安全化”的良好发展势头。
  三是经营机制有所创新。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符合规模经营需要和产业特点的经营组织形式,促进了规模经营主体的壮大与农民增收。
  四是发展空间逐步拓展。随着劳动力成本和土地流转租金逐年上升,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发展外埠基地,实行跨区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截至目前,金华市“走出去”发展的规模企业(大户)共有96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8家,累计在外投资17亿元,建设基地76万亩,实现产值52.8亿元。这种“两头在外、中间在内”(即基地、销售在外,加工、科研在内)的“走出去”发展战略,不仅拓展了农业规模经营的空间,也提高了现代农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近年来,金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然获得了一定发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经营规模小、底子薄,市场竞争力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农业用地制约因素较多;融资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农产品营销平台、农业多功能发展平台等亟待健全完善;农产品品牌意识淡薄,同类农产品品牌多而杂,带来产品竞争力不强。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建议
  金华市要围绕生猪肉制品等八大主导产业,以推进“一区一镇”建设为平台和重点,着重在用地、科技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功能拓展、培育农业新生主体等方面有所突破。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0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0家,上市企业达到10家;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80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500家。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推动路径
  一是提升现有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注重农旅结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旅游类等特色家庭农场。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着力打造一批大社强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
  二是引进培育一批新生农业主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按照“一区一镇”建设规划,编制农产品加工保鲜、基地建设、生态循环、社会化服务及休闲观光农业等项目100个以上,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进行推介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效应强的现代农业项目和重点工商业主。搭建好招商信息的发布平台和承接平台,通过会展招商、网上招商、驻点招商、代理招商等途径,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形成“引进一个、建好一个、带动一批”的联动效应,以及婺商台商外商并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联动的农业投资局面。对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和客商,要主动介入,加强联系沟通,帮助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总投资上亿元的项目,要确定服务团队开展跟踪服务。
(二)精准扶持的对策建议
  破解经营主体用地“瓶颈”。拟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用地的若干意见》,重点在以下几方面有所突破:一是保障企业建设用地。建议各级政府每年要单独安排用于现代农业投资项目土地指标,土地出让费用执行最低价。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农业项目,要给予安排10亩以上建设用地指标,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所需用地要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设立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是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土地流转权益,大力推广义乌“土地换社保”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连片流转,整组、整村股份化流转,以及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季节性流转、短期流转、长期流转等,实行土地联片集中开发,提高土地的有效使用率,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落实农业生产和旅游设施用地。要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精神,尽早制定金华市规范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具体意见,便于实际操作。同时,农业旅游设施用地应参照农业生产设施用地管理,而不应列入建设用地,但要严格控制用地比例。
  构建经营主体金融保障体系。
一是设立农业发展专项基金。市本级以2015年底以前沉淀下来的4000多万元财政专项扶持农业发展资金为基数,设立政府专项农业发展基金,市财政每年再安排1000万-2000万元予以补充,基金规模争取达到1亿元以上。基金每年的收益(按8%-10%计算)约1000万元左右,可用于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贴息及农业保险的扩面提质。县(市、区)可参照此办法制定相关政策。二是以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为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季节性收购的短期资金问题,应允许企业将尚未设定任何担保关系且无瑕疵的应收账款债权向金融单位质押,贷款额度控制在应收账款的质押额度之内,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到期日。三是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共保经营、互保合作及商业保险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探索农业保险和政府救灾资金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快完善新型农业抗灾救灾体系。
  推进经营主体“机器换人”。
一是统筹农机购置、农机化促进、金融保险等各类财政支农扶持政策,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机械化、设施化应用水平。对建设连栋钢架大棚的,每平方米补助55元,玻璃温室每平方米补助300元;对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按投资总额的50%进行补助;开展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建设的,补助资金不超过投资总额的75%,对项目建设所需的农业机械、生产设施设备按投资总额的75%进行补助。二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农业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促进农业机械、设施、智能“三位一体”深度融合应用。对规模设施基地、养殖场智能控制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病虫害(疫病)预警系统等智能技术装备予以优先扶持,打造一批智慧型、示范型农业物联网、视联网基地。2016年,计划在全市建成20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10个智慧农业视联网基地。
  加快经营主体“电商换市”。
一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自建平台、在知名平台开设旗舰店或代理运营等方式,推进品牌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政府应对经营主体在线下开展推广体验活动、仓储配送、开设社区体验店等给予补助。企业开展线下农产品推广宣传和市民体验活动的,报农业部门备案同意后,拟按活动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企业开设农产品直营体验店、展示展销中心、连锁专卖店的,可给予1年的场地租金补助;建设仓储、配送设施和购置配送车辆的,可按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2016年全市计划新增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1000家以上。二要加强人才培养。通过政府组织培训或社会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特别是在网络技术、产品设计、文化包装、摄影技巧、网络营销等方面普及知识。强化农民利用新技术新渠道销售的理念和能力,培养一批既懂农业生产、又懂互联网经营的现代农民。2016年,全市计划组织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1000人次。
  促进经营主体“农旅融合”。
一是开展示范创建。各级政府要制定扶持政策,着力提升农业景观和园区的档次。要抓好精品示范样板,为发展高品位的观光农业打好基础,做好示范。2016年,全市要争创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或示范点1家,新增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2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4个;争创四星级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创建企业1家、三星级示范创建企业2家,获评中国美丽田园1家;建成首批市级农旅融合示范点30个。二是要扩大宣传。创新旅游促销理念和方式,利用各种媒体和旅游展会平台推出系列宣传促销活动,体现金华乡村旅游的特色,扩大金华乡村旅游的知名度,拓展乡村旅游市场。
  提升经营主体的产品竞争力。启动“创新品种、创优品牌、创响品牌”工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主要农产品基地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2016年全市农业标准化程度稳定在64.5%左右,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0个以上、绿色食品20个以上,新增可追溯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350家。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兽药饲料综合治理、“瘦肉精”专项整治、生猪屠宰监管“扫雷”、生鲜乳专项整治、病死动物处理专项整治以及农药打假专项治理七项整治行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作者系金华市农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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