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农用植保无人机专项统计工作,目的是全面掌握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发展情况,为后续管理和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此次专项统计,主要是统计农用植保无人飞机的拥有量和作业面积,并对辖区内农用植保无人飞机的主要类型、基本性能、购置价格、购置扶持措施等进行分析。
通知对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拥有量和作业面积进行了解释。所谓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拥有量是指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农户,及为其提供植保作业服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实际拥有的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数量,包括借出、租出、封存、在修和待修的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不包括已经报废以及专门用于森林工业和借入、租入等不具有所有权的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一机多用、复式作业的植保无人飞机,只能按其主要用途统计一次,不得重复统计。无人机作业面积则是指使用农用植保无人飞机防治农作物病虫草害的实际作业面积。在一公顷农作物上不论喷药几次,均按一公顷统计。但年内一公顷耕地上种植两茬作物,且都进行了植保无人飞机植保作业,则按两公顷统计,种植多茬作物的类推。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