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浙江种植业

注重规模 青睐旱粮 安心种粮 舒心种粮

——2016年粮食生产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 陈小平 通讯员 应远闻
  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最近联合印发的《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今年我省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总纲,各地具体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均在此基础上制定。相比往年,今年省级层面对粮食生产总体有哪些设想?扶持力度如何?《意见》明确,2016年,浙江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连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护、良种生产供应、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旱粮生产,加大粮食生产金融和保险支持,抓好粮食订单收购和储备,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政府主体责任,力争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万亩、粮食总产量800万吨。
更加注重规模导向进一步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
  2016年,省级规模种粮补贴资金比上年同比增长30%,受益对象主要是种粮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贴标准由去年的80元提高到90元,具体起补面积、补贴标准及扶持方式由各地确定;进一步加大对为散户提供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对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包括机械化精量穴直播)及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并达到一定服务面积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因地制宜给予适当补助。各地新增资金向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倾斜。
更加重视旱粮发展进一步加大旱粮生产扶持力度
  2016年,省级旱粮生产扶持资金比上年增长25%,旱粮种植补贴和旱粮示范基地建设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旱粮种植起补标准和旱粮生产示范基地规模由原来的100亩以上降低为50亩以上;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每亩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0元增加到60元;将规模旱粮种植主体纳入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支持范围。
更加注重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金融保险保障水平
  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完善,以有效满足种粮大户的贷款需求,促进发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完善粮食生产保险政策,提高阶梯式保障标准和政策性保险保障水平,降低粮食生产风险。水稻保险保额由原来的500元/亩、750元/亩两档调整至600元/亩、900元/亩、1000元/亩三档;大小麦保险保额由原来的450元/亩提高至600元/亩;扩大水稻、大小麦保险责任范围,将内涝、冻灾、旱灾、地震等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降低保险费率,水稻保险费率由原来的6%下降至5%,大小麦保险费率由原来的5%下降至3.75%;开展水稻制繁种政策性保险试点,享受省财政“以奖代补”补贴政策。
更加强调产能保护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
  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实行最严格保护。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等,并实施种植水稻生态补贴。继续实施水稻产业提升项目,加大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和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各地要统筹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各类农田建设资金,协同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高效农作制度和绿色增产模式。继续组织开展粮食作物高产高效创建、高产攻关行动,加快推进水稻育繁推一体化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满足用于粮食生产的购机需求。
  具体扶持条款详见下表。
浙江省2016年种粮政策明白纸
省级政策项目 对 象 补助标准 方式内容等
规模种粮补贴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 每亩90元以上 具体起补面积、补贴标准及方式由各地确定
对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包括机械化精量穴直播)及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并达到一定服务面积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稻麦分散经营面积确定补助额度
由地方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对服务组织采取“以奖代补”等补助方式
旱粮种植补贴创建连片50亩以上的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 每个30万元 旱地旱粮生产基地(50亩以上)种植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蚕豆、豌豆、杂豆、高粱、荞麦等的种植者125元/亩 冬闲水田和旱地“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连片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种植者60元/亩 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
水稻生态补偿 对全省已建成和当年在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水稻,实行生态补贴按每亩10元的标准确定资金指标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包括功能区内沟、渠、路、泵站等基础设施的修复、补建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维护
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奖代补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计划并当年验收通过、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按每亩80元的标准确定资金指标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田质量提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推广等
粮食高产创建水稻旱粮千(百)亩示范片、超级稻千公斤攻关方和双季稻高产攻关方、单季常规晚粳稻和单季籼稻高产攻关方4-10万/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投入、信息服务和项目测产验收等
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稻麦复种面积或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等粮食生产主体3%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贷款,省财政按3%的标准给予贷款贴息,各地可在省定3%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贴息,30万元以内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贷款银行为农信社和邮储银行
稻谷最低收购价 交售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的农户133元、138元、155元/50公斤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三等)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155元
订单粮食奖励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晚稻谷、小麦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30元/50公斤 早稻谷按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240元20元/50公斤 晚稻谷按订单每50公斤奖励2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80元30元/50公斤 小麦按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50元
订单良种奖励与持有效水稻、小麦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农户等种子生产者100元/50公斤 杂交水稻种子按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300元30元/50公斤 常规水稻种子按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240元30元/50公斤 小麦种子按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50元
水稻政策性保险 水稻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主体28元、42元、46.5元/亩保险赔付额度每亩600元、900、1000元,相应保费30元、45元、50元,财政补助93%大小麦政策性保险 大麦、小麦种植农户、专业合作社等主体 21元/亩 保险赔付额度每亩600元,相应保费22.5元,财政补助93%水稻制种政策性保险 水稻制繁种农户和种业企业 省财政以奖代补开展试点的县(市、区)在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中自行选择,报省农险协调办组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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