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葛勇进
本报讯 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浙江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首次将水稻制种列入我省农业保险地方特色品种目录。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我省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目录库,实行目录清单适时动态调整机制。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标准,扩大农作物覆盖面,将水稻制种列入了我省农业保险地方特色品种目录。
我省是水稻制种大省。近年来,以“甬优”“浙优”系列为代表的水稻制种产量逐年增加,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去年,全省杂交水稻制种面积高达4.45万亩,制种产量455.71万公斤。然而,受自然因素影响,水稻制种常因高温少雨、低温绵雨等灾害性天气导致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导致制种农户、制种企业风险加大。根据规定,从今年起,我省有关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与需要,自行选择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为水稻制种开展保险,保险方案经省农险协调办组织审核后,可享受省财政“以奖代补”补贴政策。